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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士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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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士萱(1981年5月16日-),台湾男艺人。2006年演出《爱杀17》而出名。但不久就因为犯下猥亵案而严重影响其演艺事业[1]。
争议事件
2008强制罪事件
2008年1月15日晚间9点多,台北市一名女大学生返家时,一名男子尾随身后并搭上电梯,硬扯被害人丝袜,并以手机强拍被害人的裙底,被害人呼救,这名男子才仓皇逃跑,现场遗留皮夹,里头的证件为杨士萱本人。
案发后次日,杨士萱前往精神科求诊,取得抗忧郁药物。并在此事件上电视新闻后,否认犯行,并谎言推说皮夹早已遗失,可能是表弟拿走的。以及谎称案发时跟经纪人在一起,有不在场证明。
2008年1月27日,杨士萱承认猥亵女学生。并出示事后取得的抗忧郁药物,借口装病脱罪。[2]之后警方三次约谈,杨士萱两度否认犯行,最后承认并公开道歉。[3]事后传出杨士萱跟被害人认识,会有此行为,是牵涉到另一桩感情纠纷,并非单纯的忧郁症或是压力过大。
2011工地波神舒舒之分手风波
- 人在军中服役的杨士萱,趁著年后放假露面自清,他指舒舒先撂话:“我会叫黑道弄你!”并在脸书散播杨是“家贼”、“烂人”等字眼,对他造成人身攻击,反控舒舒恶人先告状,不排除对她提告。
- 2011年5月18日,台北地检署开庭,两人针锋相对,杨坚称已删除性爱画面,当庭要求检察官勘验他的手机及笔电,反指对方也握有画面。最后双方倾向透过律师洽签保密协定解决纠纷,不过舒舒步出法院却飙泪说:“我不想再讲了!”就搭车离开。
演出
参考文献
- ↑ 杨士萱猥亵断星途 百万泡汤. 自由时报. 2011年9月10日 [2008-01-29].
- ↑ 杨士萱涉触犯强制猥亵罪 被害人暂无和解意愿. 东森新闻. 2008年1月28日 [2008-01-31].
- ↑ 杨士萱认罪后 大湖所再做笔录 全案函送法办. 东森新闻. 2008年1月28日 [2008-01-31].
- ↑ 舒舒泪控遭性爱光碟威胁 杨士萱驳:她又不是林志玲!. NOWnews 今日新闻网. 2011年4月24日 [2011-09-06].
- ↑ 舒舒泪控遭性爱光碟控制 杨士萱驳:我又不是她的淫媒!. NOWnews 今日新闻网. 2011年4月24日 [2011-09-06].
- ↑ 20110520-杨士萱呛舒舒诬赖 间接掀卖淫真相. 壹级娱乐. 2011年5月20日 [2011-09-07].
- ↑ 舒舒 拒向杨士萱道歉 性爱光碟案 和解破局. 苹果日报. 2011年6月9日 [2011-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9月2日).
- ↑ 怨偶分手互告 舒舒、杨士萱都不起诉. 苹果日报. 2011年7月4日 [2011-09-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1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