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菌症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李斯特菌症(Listeriosis)是由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感染产生的感染症。李斯特菌可引致发热、肌肉疼痛、头痛,恶心、呕吐及腹泻等肠胃道病征,而胎儿、初生婴儿、长者和免疫力较低人士,则可能出现严重的并发症,甚至死亡。孕妇感染李斯特菌可导致胎儿流产、死胎、早产,或引致新生婴儿患上严重的感染。
目录
疾病概述
李斯特菌症(Listeriosis)是由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以下简称李斯特菌)感染产生的感染症,感染李斯特菌后的临床表现会因引发侵袭性感染(invasive infection)或非侵袭性感染(non-invasive infection)而有所差异,疾病严重程度取决于受感染者的免疫状况,免疫力正常者不易遭受李斯特菌感染或感染后仅有腹泻、恶心、呕吐等肠胃道症状,然而对年长者、免疫力低下的族群、孕妇、胎儿及新生儿则可能引发侵袭性感染。
分类
依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研究报告,李斯特菌症可分为侵袭性感染及非侵袭性感染两大类。
(一)非侵袭性感染:主要以发烧、腹泻、恶心、呕吐之自限性(self-limited)肠胃炎表现。
(二)侵袭性感染:可导致败血症及中枢神经系统感染(以脑膜炎、脑膜脑炎最为常见),伴随死亡风险,主要发生在孕妇、胎儿、新生儿、免疫力低下者及年长者。
致病原
李斯特菌为兼性厌氧(facultative anaerobe)之革兰氏阳性杆菌,广布于周遭环境,可自土壤、水及腐烂的蔬菜以血液培养基分离培养;此菌可存活于多种不同的环境条件,于4℃条件下可持续生长繁殖,且对于干燥、高温、酸性环境、盐及酒精具耐受性(需达72°C以上才可杀死),因此,人类如生食蔬果或未经充分加热的即食性食品,可感染李斯特菌。李斯特菌可依细胞壁O抗原及鞭毛H抗原,再细分为12种血清型(1/2a、1/2b、1/2c、3a、3b、3c、4a、4b、4c、4d、4e及7),其中1/2a、1/2b及4b系引起人类疾病的主要血清型别,国际上流行疫情较常见的血清型是4b。
流行病学
(一)世界流行概况:
病例分布于世界各地,依据WHO 2015年研究报告统计,推估2010年全球李斯特菌感染病例数大约为23,150人,估计全球平均发生率约为每10万人0.337例,发生率相较于其他食媒病原为低,死亡率则为每10万人0.08例,致死率可达25.9%,统计资料显示,全球发生率及死亡率最严重的区域为墨西哥以南的美洲地区(发生率为每10万人0.469例、死亡率系每10万人0.111例),我国位处的西太平洋区域,其发生率及死亡率分别为每10万人0.192例及0.045例,低于全球平均值。大部分的病例,系因食用遭李斯特菌污染的食物而感染。李斯特菌曾于欧洲(如:义大利、德国、英国及法国等)与北美洲(美国、加拿大等)引起疫情,许多拉丁美洲国家亦曾有散发病例(墨西哥、阿根廷等),中国大陆和日本也曾有食品污染报告,高风险食品包括生菜沙拉、瓜果、生乳、软质乳酪、奶油及即食肉类制品等。
国际间大规模传染
国际间曾发生李斯特菌感染的较大规模疫情,例如:
- 1997年,义大利曾爆发1,566人的急性肠胃炎疫情,其中292人住院,调查发现自141件粪便检体及1件血液检体中,验出123株基因序列相同的李斯特菌,且患者曾于发病前共同食用玉米鲔鱼沙拉,并自该沙拉检出大量的李斯特菌,但调制沙拉所用的罐装玉米及鲔鱼均未检出李斯特菌,因此调查结果推测可能原因为调制沙拉过程之调理或盛装器具受到李斯特菌之污染,加上沙拉未即时使用且未妥善保存,导致李斯特菌大量繁殖所致。
- 2008年,加拿大7个省份共计发生57例李斯特菌症,其中24例死亡,主要系民众食用来自一家受到李斯特菌污染的食品制造厂所生产的即食肉品所致。
- 2011年7月至11月期间,美国共有28个州,陆续发生李斯特菌症疫情,总计有147例患者,其中33例死亡,调查结果发现患者多曾食用同一农场所生产的哈密瓜。该农场于疫情发生前,以采用自来水及刷洗方式的清洗流程取代原先以含氯漂白水清洗方式;调查发现清洗后的哈蜜瓜、盛装器具及环境等仍均检出李斯特菌,推测食品处理者于分切瓜果时,将果皮上未洗去之致病菌污染果肉而导致相关感
- 2019年8月22日西班牙爆发李斯特菌疫情,确诊人数已达150人,至少造成1人死亡。西班牙每年有8亿人次的旅客量,引起国际忧虑;当地卫生局已向欧盟及世界卫生组织(WHO)发出国际警告。西班牙当局周20日确认,一名90岁老妇因感染李斯特菌身亡。确诊者当中,仍有逾50人留院,其中包括23名孕妇;当局另外正为疑似感染的523人作检验。病菌源头估计是来自南部城市安达卢西亚一间猪肉工厂,当局已回收该厂由5月起出产的所有产品[1]。
(二)台湾病例概况:
依据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实验室传染病自动通报系统”统计资料显示,自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收集到109例李斯特菌感染病例,含2例经疫调系为母子垂直感染,依年龄层分析,以65岁以上个案最多,共52人(占47.7%),年龄介于45到64岁感染人数次之,共35人(占32.1%)。台湾流行概况详见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传染病统计资料查询系统”。
传染窝
李斯特菌普遍存在于泥土、污水、蔬菜、市售肉品、乳制品,此菌亦可存于部分无症状的人类、哺乳类动物及鸟类肠道,为人畜共通病原,0.8─3.4%无症状者的粪便中可检出此菌,家畜禽、野兽、野禽、啮齿动物都可感染李斯特菌且成为带原宿主;感受性最高之家畜为绵羊、其次为山羊和牛。感染动物的主要血清型亦是4b,本菌广布全球,可引起绵羊及牛的回旋病和流死产,常存在于哺乳动物粪便。
传染方式
李斯特菌症主要传染途径是以食物为媒介,国内曾于香脆山猪皮、樱桃鸭卷、卤牛筋等经包装的即食肉品检出李斯特菌,生鱼片也是高风险食品;此疾病亦可由母亲传染给胎儿导致流产、死胎、早产,或在分娩于经过生殖道时感染胎儿,造成新生儿侵袭性感染。另有少数病例,是新生儿直接接触李斯特菌,或兽医、畜产工作者因接触动物、家畜排泄物而感染。人与人间的直接传染相当罕见,除了孕妇可经由胎盘传染给胎儿,或新生儿于产妇分娩,经过产道时感染外,目前尚无人传人的案例。
途径
- 主要是透过食用受李斯特菌污染的食物或水而感染。
- 孕妇感染后可经由胎盘将李斯特菌传染给胎儿,新生儿亦可能在出生过程中,因接触母亲产道的李斯特菌而受到感染。
- 李斯特菌症亦是人畜共通传染病,少数病例是经由直接接触李斯特菌而感染,例如兽医或畜产工作者经接触带菌动物或家畜排泄物而感染。
潜伏期
潜伏期长短不一,短至3天,亦可长至70 天,一般通常为21天。
感受性及抵抗力
个人感受性因年龄、性别及免疫力强弱等,而有不同。一般健康状态良好的人不易遭受感染,但孕妇、新生儿、年长者及免疫功能低下者(如:器官移植患者、癌症患者、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患者、洗肾患者及糖尿病患者等)是李斯特菌症的高风险族群。
症状表现
临床条件
具有下列任一个条件:
- 由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引起之侵袭性疾病,如:败血症、脑膜炎、骨髓炎、心包膜炎、腹膜炎...等。
- 孕妇流产、死胎或胎儿早产。
感染后的症状表现,于免疫力低下者、孕妇、新生儿及一般免疫力正常族群间的主要症状常有所不同。
- 免疫力低下者:主要呈现败血症及中枢神经系统感染(以脑膜炎、脑膜脑炎较为常见)等侵袭性感染的相关症状,如:发烧、头痛、颈部僵硬、意识混淆、失去平衡感、痉挛等。
- 孕妇:多仅呈现类流感症状,但孕妇感染后可导致流产、死胎或早产。
- 新生儿:感染后引发败血症或脑膜炎,可能出现发烧、皮肤红疹、活动力变差等症状。
- 一般免疫力正常族群:多仅有腹泻、恶心、呕吐等肠胃道症状。
防疫措施
(一)预防措施:李斯特菌症主要系经由食用遭污染的食物而感染,目前无疫苗可预防,且此菌于4℃条件下可持续生长繁殖,因此,选用熟食及谨慎处理食品,避免污染是最重要的预防方法。国外案例调查报告曾发现生菜、哈密瓜、未经杀菌程序的乳制品、未经充分加热的热狗及火腿等即时肉品及烟熏鲑鱼等食品造成李斯特菌感染,国内则曾于生鱼片、即食生鲜蔬果、即时肉品等检出李斯特菌。
- 处理生熟食需使用不同器具,避免交叉污染。
- 处理未经煮熟的食品后,需彻底洗净双手及器具。
- 牛肉、猪肉或禽肉等肉类应彻底地煮熟。
- 分切瓜果后应仅早食用,避免置于室温超过4小时或冷藏保存超过7天。
- 避免食用未经消毒的生乳及其乳制品。
- 对于易腐败的食品以及即食性食品,宜尽早食用完毕。
- 。高风险族群(例如孕妇、免疫力低下者)应避免食用低温保存之肉酱、即食肉类加工品(如:热狗、烟熏海鲜)、即食食品(如:先行制成并存放供人即食的生菜沙拉、三明治或寿司)、剩菜及未经杀菌程序的乳制品等;若要食用,请于食用前充分加热。处理食物时,应避免热狗等即食肉类加工品的汁液接触到其他食品,并于处理后澈底洗净双手及器具。
(二)病人、接触者及周遭环境之处理
- 病例通报:符合病例定义者于72小时内通报。
- 病患隔离措施:不需要。
- 接触者处理:人与人间的直接传染相当罕见,一般的接触不需要特别管理。
- 感染源调查:
- (1) 地方政府卫生局于通报个案确诊后7日内完成疫调,并至疾病管制署传染病问卷调查管理系统登录填写肠道(食媒)类疫调单。
- (2) 调查病患于发病日前30日之饮食暴露史、感染者接触史及动物接触史,进行感染源调查。
- 消毒:不需要。
- 治疗方法:抗生素治疗以Ampicillin及Penicillin为优先考虑的药物, Ampicillin或Penicillin合并Gentamicin有加成效果。倘对Penicillin过敏或不耐,可改选TMP/SMX(trimethoprim-sulfamethoxazole)。
(三)疫情流行之措施:经详实调查后,如病例间有可疑的共同暴露,请依调查结果采集可疑检体送验,以利采取必要之传染病控制措施,降低流行疫情之风险[2]。
检验条件
检验条件具有下列任一个条件:
- 自正常无菌部位临床检体(如血液、脑脊髓液等体液)分离并鉴定出李斯特菌(Listeria monocytogenes)。
- 自流产或死胎之胎盘或胎儿组织(含羊水、胎便、肠胃道内容物等)分离并鉴定出李斯特菌( Listeria monocytogenes)。
检体种类 | 采检目的 | 采检时间 | 采检量及规定 | 送验方式 | 注意事项 |
---|---|---|---|---|---|
全血 | 病原体检测 | 未投药前立即采检 | 以采血管采全血,立即注入嗜氧性血 液培养瓶(血液与培养液比例为 1:5 至 1:10) |
22-35℃(B 类感染性物质包装) | 全血采检步骤请 依据传染病检体采检手册 |
脑脊髓液 等无菌部 位体液 |
病原体检 测 |
未投药前立即采检 | 以无菌试管收集至>少 1.5 mL 检体量 | 2-8℃(B类感染性物质包<装) |
1.检体勿加入任何添加物 2.脑脊髓液采检步骤依据 传染病检体采检手册 由医师采检 |
肛门拭子 或粪便 |
病原体检测 | 未投药前立即采检 | 以无菌之细菌拭子棉棒采直肠或混合 均匀之粪便检体,置入 Cary-Blair 输送培养基 或其他适当培养基 |
2-8℃(B类感染性物质包装) | 依据传染病检体采检手册 及采检步骤 |
菌株 | 分子分型 菌株鉴定流病监测 |
已分离菌 株时 |
纯化之菌株以拭子沾满一圈后, 置入Cary-Blair输送培养基或 其他适当培养基 |
2-8℃(B类感染性物质包装) | 必需送卫生署检验 项目 |
治疗照护
- 病例通报:符合病例定义者于72小时内通报。
- 病患隔离措施:不需要。
- 接触者处理:人与人间的直接传染相当罕见,一般的接触不需要特别管理。
- 感染源调查:
- 地方政府卫生局于通报个案确诊后7日内完成疫调,并至疾病管制署传染病问卷调查管理系统登录填写肠道(食媒)类疫调单。调查病患于发病日前30日之饮食暴露史、感染者接触史及动物接触史,进行感染源调查。
- 消毒:不需要。
- 治疗方法:抗生素治疗以Ampicillin及Penicillin为优先考虑的药物, Ampicillin或Penicillin合并Gentamicin有加成效果。倘对Penicillin过敏或不耐,可改选TMP/SMX(trimethoprim-sulfamethoxazole)。
视频
参考资料
- ↑ 150人染李斯特菌至少1死 当局向欧盟世卫发警示东网
- ↑ 疾病介绍-李斯特菌症台湾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