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1995年7月,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广东省文史研究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995]74号)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广东省文史研究馆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牌子[1]。
基本信息
地 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解放北路542号
邮政编码:510030
职能
一、参事工作
(1)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2];
(2)对《政府工作报告》(稿)提出修改意见;
(3)对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及其他重要文件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4)出席或列席政府有关会议;
(5)密切同社会各界的联系,及时反映社情民意;
(6)参加政府组织的一些礼仪活动、外事活动、统战联谊活动,参加爱国统一战线工作。
(7)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文史工作
(2)组织和支持馆员参加各类学术探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4)组织、支持和鼓励馆员著书立说,编史修志,撰写回忆录;
(5)出版发行具有岭南特色的历史性刊物《岭南文史》杂志;为馆员从事诗、书、画创作和交流,开展文史咨询服务以及开展港澳台海外联谊工作提供有利环境,以文会友,以艺会友,扩大爱国统一战线。
机构设置
机构简介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是具有统战性、咨询性和荣誉性的工作部门,为正厅级建制。经省委批准,成立党组。
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与交流合作处合署)、参事业务处、文史业务处、人事处(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等4个职能处(室),并设立机关党委、机关工会和室(馆)关工委。
视频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机构设置,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网
- ↑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温洋:建议在南沙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协调中心,搜狐, 2018-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