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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景琳
出生 1907年
上海
逝世 1992年1月22日
国籍 中国
别名 “小老太婆”
知名作品   《歌场春色》

宣景琳,1907年出生于上海中国内地女演员。

前期经历

宣景琳,生于1907,1925年入明星影片公司,主演《最后之良心》、《上海一妇人》、《盲孤女》、《真假千金》等影片。1931年为天一影片公司主演有声片《歌场春色》。与张织云杨耐梅王汉伦一起被评为上海滩1926年四大女明星。与其他三人相比,她以戏路广著称,既能演狐媚角色,也能演悲剧女性。解放后进入上海电影制片厂。

宣景琳的父亲是上海的报贩,她在教会办的慕尔堂念书,虽不交学费,但不愿忍受有钱同学对她的歧视而离校跟人学唱京戏。在夫母长兄先后患病,她不得已卖身妓院,少女时代就堕入火坑。过了几年卖笑生涯后,她梦想跳出深渊,把希望寄托在海上名绅之子王六公子身上。王公子虽对她一片痴情,然而父亲绝对不肯让儿子与妓女结婚。 一个偶然的机会,郑正秋选中宣景琳来演《最后之良心》的反派配角,发现她有演戏才能,就接连让她演几部影片。[1]

宣景琳拍影戏不为出名,只想积蓄酬金为自己赎身,改变身份。不料她的秘密被人发现,积蓄被妓院没收。郑正秋知道后,就由"明星"出钱为她赎身,还编写了一部妓女生活的剧本《上海一妇人》,请宣景琳主演。她现身说法,受到观众赞赏,宣景琳正式成为"电影明星"。 宣景琳获得了人身自由,又有了"电影明星"的身份,就要王公子名正言顺地向父母提出,双双成婚。可是王父仍以她出身低贱,婚后不许进王家大门。婚后宣景琳不断拍片,然丈夫却受到来自家庭和社会的种种压力,更因电影圈内外对宣景琳的流言蜚语,使他们夫妻产生误会,以致失和分手。 多年接二连三的拍戏之后,宣景琳不再年轻,身体衰弱,终于病倒。从此,人们都以"人老珠黄不值钱"为由,不再请她拍戏。她从此退出影坛,以过去电影明星的声誉作为她的嫁妆再嫁。可惜对方虽有家财,却浪荡成性,坐吃山空。

直到解放,她才进了"上影剧团",新中国成立后,息影十年的宣景琳在上海电影制片厂拍了《》、《长虹号起义》、《三八河边》、《家庭问题》等片。比起同时代其他女艺人,她艺龄最长、寿命也最长。[2]

演艺经历

明星公司正在筹备一部新戏《最后之良心》,几个角色大致都有人选,还缺一个女配角。张石川偶然在风光画报上看到一个骑驴巧笑的女子,相貌妍丽,没有家常女儿的青涩,眉宇间似有些老成,神情气质与所缺的角色倒挺符合。演员王吉亭恰好认得她,将她引荐到明星公司,深度近视眼的郑正秋凑近瞧这位金玲小姐,见她生得秀丽,就是嘴有点瘪。三人商量以后表示认可,询问金铃小姐是否愿意签约。她面有难色,王吉亭知道她有隐衷,这让张石川等人更添了疑心。

她所担心的正是自己的身份。小金玲父亲早亡,母亲独力支撑老小一大家子,生活窘困。因为舅舅在"笑舞台"票房间管账,小金铃常跟着舅舅到"笑舞台"看"新剧",渐渐入迷,又向邻居习唱京戏。母亲希望她读书上进,节衣缩食让她上私塾,后来又托人送入免费就读的教会学校。可是由于贫穷受人欺,小金铃最后还是辍学了。

金玲小姐从明星公司出来,回到她极不愿去却又逃脱不开的地方--四马路会乐里,上海滩有名的烟花巷。十五岁时母亲去世哥哥染病,她沦落到卖笑之所。

个人生活

郑正秋问宣景琳能不能演好《最后之良心》中这个骄横轻浮的角色,她想了想说,这样的女人见多了,怎么不会演?她模仿平日惯见的泼辣户,学得活灵活现,后来又拍一场调情的戏,由宣景琳演来自然更加熟稔。一天几场重头戏,她的表现很受大家好评。明星公司请宣景琳拍摄下一部影片《小朋友》并任主演,这一次她和明星公司正式签订合同,写明酬金五百元。郑正秋编剧的《小朋友》中,宣景琳扮演一个慈爱坚忍的寡母,片中被拐卖的儿子由郑正秋的公子郑小秋扮演,宣景琳证明自己正反角色都能演好。

看到宣景琳的表演才能和对电影的兴趣,郑正秋心中酝酿许久的一个描写妓女命运的故事又浮现出来,如果宣景琳愿意出演,他认为是最适合的人选。虽然她未点明自己身份,但大家察言观色都有所意会。可是宣景琳忽然不再露面,王吉亭好不容易把她找到明星公司,她悲戚地吐露了真相,原来所得酬金被老鸨发现全都抄没,还不许她再拍电影,筹不到两千元赎身金,她的赎身计划也没有指望了!

张石川郑正秋听了都很气愤,当下决定由明星公司出钱帮她赎身,还在伤心中的宣景琳大喜过望,她完全没想到有人伸手把自己从火坑中拉出来了!

现在宣景琳可以专心为明星公司拍戏了,郑正秋希望《上海一妇人》的故事能更丰满,谨慎地向宣景琳询问,并把一些细节融进了电影。原来拍戏所得之所以会被老鸨发现,起因是帮助一个被卖到会乐里的小姑娘,看她的悲惨身世和自己十分相像,宣景琳不忍她走自己的老路,就出钱帮助这个素昧平生的姑娘逃走,结果被发现,查抄了所有积蓄。郑正秋把这个情节写进了《上海一妇人》。

她的心里七上八下,一方面担心身份如果被明星公司察觉,很可能受到排斥和拒绝;另一方面,如果风声传到会乐里,这事也肯定泡汤。可是她实在不愿错过这个机会,她多么希望通过拍戏,尽快挣到足够的钱赎身脱身泥潭,并且,只有彻底摆脱这烟花之名,她才有可能嫁给两情相悦的王六公子。

宣景琳一心要赎身,还有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能正大光明地和"心上人"王六公子成就美姻缘。王六公子出身名门,是一个年轻朴实的买办,有一回宣景琳"出堂差",两人结识,虽然身份相差悬殊,但互有好感,两人都不忍分离,可王公子家里又决计不会答应娶这样的女子。宣景琳就打定主意要自己想办法赎身,清清白白地嫁到王家。

由于明星公司的义举,王公子可以鼓起勇气向家里提这件婚事了,王家也许有所风闻宣景琳的背景,拒不同意。郑正秋听说后,决定要管一管,独自登门拜访王家,担保宣景琳的

才貌人品,表示要做这个媒。以郑正秋的声望和地位,同样身为社会名流的王老先生,不好驳他的面子。在郑正秋等人的坚持和调停下,并且由郑正秋正式出面提亲,王家终于松口,但是不办婚事,不请家长出面,小夫妻不准进王家大门。

婚后宣景琳仍然在明星公司拍戏,并坚持以酬金逐步偿还公司所付的两千元赎身费。她在《可怜的闺女》中演出作风可鄙的反派,结果好事者又联想到她的出身,流言纷至。宣景琳虽然离开了会乐里,但是那一段生活的阴影似乎长久难以挥去,在流言不断侵扰之下,夫妻渐生嫌隙,竟至感情破裂,分手告终。

这时候女演员代替男旦走上银幕还是挺新潮的事,而且像王汉伦、杨耐梅、殷明珠等女演员,都有较好出身,受过中等以上教育,妓女从影的事例几乎找不到。为了掩饰身份,金铃想要改名,郑正秋替她想了谐音的"景琳"二字。她本姓田,为了纪念一个宣姓的要好姐妹,她就改姓为宣,从此叫作宣景琳。

人物写真

人物评价

在无声片时代,宣景琳拍片勤奋认真,生活严肃,受到明星公司同仁的尊重,是早期影坛屈指可数的红牌女星。虽不到三十岁,但通过导演发掘,宣景琳在《少奶奶的扇子》、《姊妹花》等多部影片中扮演的老太婆形象成为特色,被誉为"中国电影第一老太婆"。1931年天一公司拍摄片上发音的有声片《歌场春色》,宣景琳演一个能唱京剧的歌女,积劳成疾,落下病根。1930年代后,明星公司涌现了胡蝶、夏佩珍、徐来等一批更年轻更美貌的青春女星,宣景琳体弱色衰,更多出演配角。

解放后,宣景琳成为新中国电影工作者,参加演出1956年上影厂拍摄的《家》,还有其他多部影片问世,虽然戏分不多,但重上银幕是宣景琳一直的愿望。人们又记起了这一位从电影萌芽初期就活跃在银幕上的大明星。

视频

于越(中国内地女演员)

宁静(中国内地女演员)

參考來源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