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天津市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是天津市南开区[1]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文化、旅游和文物工作的法律、法规。拟定本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2]。
(二)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管理、指导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文化建设。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建设及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全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游戏服务的监管。
(四)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查处文化、旅游、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要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五)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六)拟订本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工作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文物征集。承担申报、确定文物保护单位的有关工作。管理、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七)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
(八)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九)负责文化、旅游、文物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十)负责文化、旅游、文物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文化、旅游、文物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组织推动文化、旅游、文物领域招商引资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天津市南开区文化和旅游局 相关视频
参考文献
- ↑ 南开区概况,北方网, 2007-09-07
- ↑ 天津市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天津文化产业网,201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