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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官事體》出自宋代文學家洪邁的《容齋三筆》卷四。

原文

國朝優待侍從,故事體名分多與庶僚不同,然有處之合宜及肆意者。如任知州申發諸司公狀不系銜,與安撫監司序官往還用大狀不書年,引接用朱衣,通判入都廳之類,皆雜著於令式。其朋載國史者尚可考。大中祥符五年六月,詔:「尚書丞郎、兩省給諫知州府,而本部郎中、員外郎及兩省六品以下官充本路轉運使副者,承前例須申報。雖職當統攝,方委於事權,而官有等差,宜明於品級。自今知制誥、觀察使以上知州府處所申轉運司狀,並止簽案檢,令通判以下具銜供申。」張詠以禮部尚書知昇州,上言:「臣官忝六曹,祠部乃本行司局,而例申公狀,似未合宜。望自今尚書丞郎知州者,除申省外,其本行曹局,止簽案檢。」從之。紹興中,范同以前執政知太平州,官系中大夫不帶職,申諸司狀系銜。提刑張絢封還之,范竟不改。次年轉太中,再任,始去之。劉焞為江西運判,移牒屬郡知、通云:「請聯銜具報。」邁時以太中守贛,以於式不可,乃作公劄,同通判簽書。劉邦翰曾任權侍郎,以朝議大夫、集英修撰知饒州。趙燁以承議郎提點刑獄,欲居其上,劉不校,趙又畏人議己,於是遇朝拜國忌日,先後行香。王十朋自侍御史徙權吏部侍郎,不拜,除集撰,知饒州,自處如庶官。林大中亦自侍御史改吏侍,不曾供職,除直寶文閣,知贛州,全銜猶帶權知兼勸農事借紫,而盡用從官禮數。黃渙為通判,入都廳,為之不平。鄭汝諧除權侍郎,為東省所繳,不得供職,而以秘撰知池州,公狀至提刑司,不系銜,為鄧馹碟問。唐瑑以司農少卿,王佐以中書檢正,皆暫兼權戶侍,及出知湖、饒二州,悉用朱衣雙引。此數君皆失於討問典章,非故為尊大也。陳居仁以大中、集撰知鄂州,只用一朱衣,蓋在法,學士乃雙引,人以為得體。邁頃守贛、建,官職與居仁等,而誤用兩朱,殊以自悔。又如監司見前執政,雖本路,並客位下馬。伯氏以故相帶觀文學士帥越,提舉宋藻穿戟門河殿,雲漸東監司如何不得穿紹興府門,將至廳事,始若勉就客位者。主人亟令掖以還。

作品簡介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1]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容齋隨筆》[2]最重要的價值和貢獻是考證了前朝的一些史實,如政治制度、事件、年代、人物等,對歷代經史典籍進行了重評、辨偽與訂誤,提出了許多頗有見地的觀點,更正了許多流傳已久的謬誤,不僅在中國歷史文獻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和影響,而且對於中國文化的發展亦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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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齋隨筆》
《容齋隨筆》等古籍發行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