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於1986年成立,屬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群眾體育組織,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團體會員,是中國摩托艇運動的最高群眾組織,是代表中國參加國際摩托艇組織的唯一合法組織。英文名稱是Chinese Motoboat Association,縮寫為CMA。會址設在北京。
發展歷史
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屬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群眾體育組織,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團體會員,於1986年成立,總部設在北京。本會英文名稱是Chinese Motoboat Association,縮寫為CMA。本會是中國摩托艇運動的最高群眾組織,是代表中國參加國際摩托艇[1]組織的唯一合法組織。
本會日常工作由主席、副主席、正、副秘書長組成的常委會行使其權力。本會下設技術、競賽、器材委員會,遊艇、水上摩托專項委員會和秘書處,秘書處負責日常性工作。本會實行會員制,即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主要職責
(1)研究制定摩托艇運動的發展規劃、管理法規和訓練競賽制度以及全國競賽計劃、規則和規程,並報體育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實施。
(2)在社會中廣泛宣傳和推動群眾性摩托艇運動的開展,大力促進摩托艇運動的社會化。
(3)培訓摩托艇運動員、教練員和裁判員;制定運動員、教練員和裁判員的等級制度。主辦全國性和國際性競賽、表演、展覽、評比等活動。
(4)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技術,研究改進摩托艇器材。
(5)選拔、組織國家代表隊,參加國際比賽和與各國或地區協會進行友好交往。
(6)參加國際摩托艇組織的有關活動,和技術交流。
(7)開展與項目發展有關的經營活動,為摩托艇運動的發展積累資金。
建設宗旨
本會的宗旨是團結全國體育工作者和摩托艇運動愛好者,積極推動該項目的開展;擴大對外交往,增進該項目與國際組織及國家和地區協會的友好聯繫與合作,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會員管理
第一條:根據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的規定和(93)運協一字20號通知的要求及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章程,特制定本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旨在為適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體育事業發展的需要,建立和健全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的各項管理制度,促進摩托艇運動向社會化、法制化方向發展,保證全國各項摩托艇活動的秩序和人才的合理流動,加強個人會員代表資格等項工作的管理,有效地推動我國摩托艇運動的健康發展。
第三條:會員證只作為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會員[2]證明。會員證分為團體會員證和個人會員證。團體會員證是確定某一團體會員有資格參加全國性各項摩托艇活動的有效憑據。個人會員包括運動員、教練員、機械員、摩托艇愛好者和有關人員。
第四條:會員證由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統一註冊頒發。每年的第四季度為協會辦理註冊手續的時間。持有會員證的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享有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會員的權利,並履行其義務。
第五條:參加全國性各項摩托艇活動的團體和個人,必須是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團體會員或個人會員。
第六條:團體會員入會要求
一、 入會須提交的文件材料:
(一) 申請書;
(二) 法人代表和主要成員情況簡介;
(三) 摩托艇活動開展情況報告;
(四) 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複印件;
(五) 下屬機構和會員情況報告。
第七條:個人會員入會要求
一、入會須提交的文件材料:
(一) 申請書;
(二) 個人情況簡介;
(三) 個人有效體檢證明;
(四) 個人常住地址和通訊地址;
(五) 個人現工作單位。
二、 保證遵守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章程、比賽規則和各有關規定,按時交納會費。
第八條:對個人會員所代表的單位有爭議時,以其入會註冊表及會員證為判斷依據。
第九條:個人會員以會員證年齡為準。如發現個人會員上報年齡不一致時,以最早報出年齡或報出最大年齡為確定年齡。
第十條:任何一名個人會員只能持有一個會員證,並只能代表一個團體會員參加活動。
第十一條:任何一名因期滿或經同意中途退會,以及申請轉會的個人會員,必須重新辦理入會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個人會員轉會,須在辦理完轉會手續2個月後,方可代表新的團體會員參加競賽或活動。
第十三條:會費:
(一) 團體會員每年須向本協會交納會費5000元(競技團體為500元);
(二) 個人會員每年需向本協會交納會費200元。
(三) 逾期不繳納會費者,將被吊銷會員證。
第十四條:個人會員在辦理轉會時,由當事雙方協商轉會費。
第十五條:本協會採取每三年重新註冊一次的規定辦理會員註冊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本辦法解釋權屬中國摩托艇運動協會。
第十七條:本辦法中如有同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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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摩托艇的分類了解及認知 ,搜狐,2019-04-10
- ↑ 協會管理者該如何管理協會會員,盤活協會血液,促進協會發展 ,搜狐,2019-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