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92年10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1,989人,特邀代表46人,代表当时全国5,100万党员。此外,不是十四大代表的十三届中央委员会及中央顾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成员,不是十四大代表或特邀代表的党内部分老同志,以及其他有关负责同志,共307人列席这次大会。还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外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党外副主席、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以及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常委中在京党外人士和部分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等,共139位,作为来宾列席大会开幕式和闭幕式[1]。
概述
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为指导,认真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实践经验,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部署,动员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把握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
大会的议程是:(1)听取和审查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2)审查中央顾问委员会的报告(书面);(3)审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书面);(4)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5)选举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6)选举新一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江泽民代表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作了题为《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 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大会确立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要求全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
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同意关于不再设立中央顾问委员会的建议,并向中央顾问委员会和老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大会还通过了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写进党章。
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出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89名,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130名,选举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08名[2]。
召开背景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一致拥护中央政治局提出的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解决了党从1957年以来未能解决好的工作重点转移问题,揭开了以改革开放为主旋律的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从1978年到1992年的14年,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现代化建设的第一步战略目标已经实现,国家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乡人民的生活明显改善。14年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翻了一番还多,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经济实力增长最快、人民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特别是党的十三大以后的5年里,我们党经受了前所未有的政治考验。在这5年里,我党遇到了国民经济在加速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遇到了历史上罕见的洪涝灾害,还遇到了国际政治风云的急剧变化。正是在这种尖锐、复杂的矛盾面前,我们党坚定沉着,作出一系列重大而正确的决策,领导全国人民实现了社会稳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视察了我国南方,就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抓住有利时机,加快改革开放步伐,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发表了重要谈话,把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了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14年的实践经验,确定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部署,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中国共产党召开了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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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简介,中国网,2012-08-30
- ↑ 中共十四大考研知识点回顾,知乎, 201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