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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医药杂志(期刊)原图链接来自 中国知网 的图片

上海中医药杂志》是由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中医药学会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性科技期刊,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 1007-1334,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 31-1276/R大16开,月刊,每月10日出版

本刊于1955年6月创刊,是我国创办最早的中医药学术期刊之一,在我国中医药界有着广泛的影响和较高声誉。本刊主要报道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在临床和科研等方面的经验和成果,设有“名医传承”、“杏林漫道”、“学科新探”、“医理求真”、“经方纵横”、“脉案精选”、“临证承启”、“ 临床心悟”、“穴法新探”、“实验研究”、“方药揽胜”、“综述”等栏目。

本刊目前为《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指定中文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文摘》和《中国药学文摘》源期刊,并被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SinoMed)、解放军医学图书馆CMCC系统、中国知网等国内著名的检索系统收录。

本刊以“立足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为目标,精心组织选题,精编刊物,倡导新思路、新导向、新内容,遵循“读者至上”和“学术[2]面前人人平等”的编辑方针,成为广大读者“开卷有益、拓展思路”的挚友。

期刊简介

收录

上海中医药杂志为《中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核心期刊》、《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指定中文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生物医学文摘》和《中国药学文摘》源期刊,并被中国生物医学文献光盘数据库(CBM)、解放军医学图书馆CMCC系统、万方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扼库、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等国内著名的检索系统收录。

宗旨

上海中医药杂志以“立足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为目标,既要全面展示上海地区在中医药基本理论、临床医疗、实验研究、养生康复及中西医结合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最新科研成果与学术水平,也适当兼顾广大基层临床工作者对提高中医药理论水平和临床诊疗技术的需求,在满足不同层次读者需要上精心组织选题,精编刊物,以倡导新思路、新导向、新内容的“海派”风格,遵循“读者至上”和“学术面前人人平等”的编辑方针,继续成为广大读者“开卷有益、拓展思路”的挚友。

栏目

设有:名医传承、百年曙光、医理求真、实验研究、方法新探、综述等栏目。

投稿须知

1、投递方法邮寄或网络投稿均可。来稿一律要求用电脑打印(Word文件格式),一式2份(附高质量的图),并附3.5寸软盘,寄送本刊编辑部;电子文本可通过

E-mail发至本刊电子信箱。请自留底稿。

2、补充材料来稿须附单位证明,并应注明对稿件真实性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及署名无争议等项。来稿应列出通讯作者的姓名、地址、电话和电子邮件。如系国家或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项目或攻关项目文稿,请在文稿首页页脚位置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并附寄项目任务书的复印件。

3、稿件处理编辑部收到稿件后3个月内发出稿件处理通知,若在投稿后3个月内未接到本刊录用通知者,可向本刊编辑部查询。不采用稿件一般不寄还,请作者自留底稿(若需要退还原稿者,请在投稿时声明)。作者若欲改投他刊,请先与本刊编辑部联系,切勿一稿两投或一稿多投。一旦发现一稿两用或多用,本刊将刊登该文系重复发表的声明,并在2年之内拒绝采用该文第一作者的任何来稿。

4、修改事宜来稿经同行专家审查后,认为内容需要修改、补充或删节时,本刊编辑部将把修改意见寄回给作者修改,作者必须于I个月内将修改后的稿件及电子文本寄回编辑部。如不按要求修改或逾期不修回者,将作自动退稿处理。

5、版权声明本刊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著作权、专利权的保护和保密等法规,投稿前第一作者应请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以免侵权和泄密,并同意将印刷版和电子版出版权转让给本刊编辑部。对来稿一律要求文责自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本刊有权对拟录用的稿件进行文字性修改、删减等加工处理,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将提请作者考虑,如不同意删改者请事先声明。另外,本刊已加入《中国期刊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万方数据库》等,作者若不同意自己的论文被这些数据库收录时请在来稿时说明。

6、稿酬支付来稿一经发表,本刊即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作者寄付稿酬送2本样刊。

历史荣誉

《上海中医药杂志》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全国中医药优秀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

文稿要求

2.1 稿件内容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资料应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论点明确,文字精炼,层次清楚。理论论述、临床及实验研究报告、综述等稿件一般不超过6000字,临床报道及其他类稿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除专题笔谈及临床解惑栏目外,其余稿件均要求根据稿件内容标注参考文献,每篇稿件参考文献数量应不少于5条。

2.1文题:文题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一般以20个汉字以内为宜,尽量不用缩略语。

2.2 基金项目:论文涉及基金项目者应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书写,并须附基金项目证明复印件。

2.3 著者:著者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确定,稿件修改及编排过程中一般不宜再做更改。确需变更时必须出具由全体著者签名的书面证明并加盖有关单位公章。来稿时应注明著者职称、主要研究方向、所属单位全称、所在科室及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1个以上著者时请注明通讯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电子信箱、电话号码)。

2.4 摘要及关键词:论著类稿件须附中文摘要,其中临床研究、实验研究论著应按照目的、方法结果、结论的结构编写摘要,字数以200字左右为宜。其他论著应附指示性摘要。正文前需标出3~8个关键词。

2.5 数字与计量单位:数字用法执行《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 15835-1995)。物理量量值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并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如:150km、600mg、39℃等。计量单位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GB310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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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