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窦常(746年-825年),字中行,出于扶风窦氏,故称平陵县(今陕西省咸阳市西北)人。唐朝官员、诗人。
人物生平
窦叔向之子。当生于天宝五年。大历十四年(779年),王储榜进士及第。结庐种树,不求苟进,以讲学著书为业,居广陵二十年,不入仕途。贞元十四年(798年),镇州节度使王武俊闻其贤,遣人致聘,辟为掌书记,不就。杜佑镇守淮南,奏为秘书省校书郎[1][2]。元和六年(811年),自湖南判官为侍御史,转水部员外郎。元和七年,授朗州(州治武陵,今湖南省常德市)刺史[注 1],历官夔州[3]刺史、江州刺史、抚州(州治临川,今江西省抚州市)刺史。入京任国子祭酒,长庆中致仕。宝历元年(825年)逝世,年七十[2]。
窦常工于诗,有《南薰集》三卷,已佚。[4]与弟窦牟、窦群、窦庠、窦巩均以诗名,褚藏言辑五人诗被集为《窦氏联珠集》,今存。
注释
- ↑ 褚藏言《窦常传》云: “淮自贞元十四年秋,……其年,淮南节度、左仆射霸陵杜公奏为参谋,授秘书省校书郎。”
- ↑ 2.0 2.1 《旧唐书·卷一五五》《窦常传》:“兄常,字中行,大历十四年登进士第,居广陵之柳杨。结庐种树,不求苟进,以讲学著书为事,凡二十年不出。贞元十四年,镇州节度使王武俊闻其贤,遣人致聘,辟为掌书记,不就。其年,杜佑镇淮南,奏授校书郎,为节度参谋。元和六年,自湖南判官入为侍御史,转水部员外郎。出为朗州刺史,历固陵、浔阳、临川三郡守。入为国子祭酒,求致仕。宝历元年卒,时年七十。子弘余,会昌中为黄州刺史。”
- ↑ 吕温《郡内书怀寄刘连州窦夔州》诗云:“朱邑何为者,桐乡有古祠。我心常所慕,二郡老人知。”
- ↑ 《新唐书·艺文志》云:“窦常《南薰集》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