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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平洋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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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太平洋国家和地区的区域性国际组织1947年2月,在南太平洋地区有属地和托管地的英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荷兰 6国签署了堪培拉协议,宣布成立南太平洋委员会。协议于1948年 7月生效。1962年,荷兰把西伊里安移交给印度尼西亚后退出。1964年以来,这一地区新独立的国家以及一些属地、托管地相继加入,到1988年共有 27个成员。[1]
组织简介
1948年7月,当时在南太平洋地区有属地和托管地的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荷兰等6国政府根据1947年2月6日签署的《堪培拉协议》,宣布成立南太平洋委员会(South Paicific Conference, SPC)。其宗旨是促进南太平洋各国(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福利和进步的非政治性组织,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向南太平洋岛国提供经济技术援助。
南太平洋委员会的宗旨是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福利和进步。主要活动是在海洋资源开发和研究、医疗卫生、青年和社会组织、乡村发展、文化交流、专业训练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和顾问。该组织的最高决策机关是南太平洋委员会整体委员会。它有权任命南太平洋委员会的主要官员,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下设各国政府和地区行政单位代表委员会及秘书处。
1950年该委员会决定每 3年召开一次有该地区所有国家和属地参加的"南太平洋会议",1967年后改为每年一次。1974年起南太平洋委员会和南太平洋会议每年举行一次联席会议,通称"南太平洋会议"。当时仅有13个成员国有选举权,1983年规定所有成员都有选举权。该委员会活动范围内有 500多万人口。自成立以来,对于促进该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和加强各地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起着积极作用。
1998年1月1日,更名为"太平洋共同体"(Pacific Community, PC),总部设在新喀里多尼亚首府努美阿。
太平洋共同体的成员国有:美国、英国(曾于1995年退出,1998年1月重新加入)、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汤加、萨摩亚(1964年加入)、斐济(1971年加入)、巴布亚新几内亚、基里巴斯(1980年加入)、瓦努阿图(1981年加入)、密克罗尼西亚联邦、帕劳、库克群岛、所罗门群岛(1978年加入)、瑙鲁(1969年加入)、图瓦卢(1978年加入)、马绍尔群岛、美属萨摩亚、关岛、法属波利尼西亚、新喀里多尼亚、瓦利斯和富图纳群岛、纽埃、托克劳、皮特凯恩群岛、北马里亚纳自由联邦。
智利正在申请加入。
基本资料
【宗旨】 促进南太平洋各国(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福利和进步。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向南太岛国提供经济技术援助。
【成员】 27个(2003年):美国、英国(曾于1995年退出,1998年1月重新加入)、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汤加、萨摩亚、斐济、巴布亚新几内亚、基里巴斯、瓦努阿图、密克罗尼西亚、帕劳、库克群岛、所罗门群岛、瑙鲁、图瓦卢、马绍尔群岛、美属萨摩亚、关岛、法属波利尼西亚、新喀里多尼亚、瓦利斯和富图纳群岛、纽埃、托克劳、皮特凯恩群岛、北马里亚纳群岛。
荷兰曾为南太平洋委员会创始成员,1962年在把西伊里安移交给印度尼西亚后退出。
【主要负责人】 现总干事劳迪斯·潘吉莉南女士(Lourdes Pangelinan,关岛人),1999年12月就任。总干事下设2名副总干事。吉米·罗杰斯(Jimmie Rogers,所罗门群岛人),常务副总干事,负责项目和财政,并主持驻斐济的"太平洋共同体土地资源部"工作。伊维斯·科贝尔(Yves Corbel,法国人),副总干事,负责行政事务和部分经济与社会发展项目。
【总部】 设在新喀里多尼亚首府努美阿。
【出版物】 《活动月刊》(Monthly News of Activities);《南太平洋会议报告》(Report of the South Pacific Conference),年刊。两刊均为英、法双语。
组织机构
下设3个主要部门,分别负责土地、海洋资源和社会事务。在斐济苏瓦设有地区办事处,在多数岛国设有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既定项目。此外,还有一个行政小组,负责协助总干事和2名副总干事工作。
太平洋共同体自1998年改名以来,定为每两年召开一届会议,制定相关政策并决定总干事人选。闭会期间,政府及行政机关代表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Representatives of Government and Administrations)有权就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资金来源分3部分:一、会员费,总额700万美元,90%由澳、美、英、法、新5大国缴纳,其余10%由22个岛国和地区负担;二、澳等5大国提供的项目援助;三、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各国通过多边组织或直接向太平洋共同体秘书处提供的援助。20世纪90年代以来,澳等主要援助国提供的项目援助呈递减趋势。
主要活动
在医疗卫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方面提供培训、咨询服务和协助,侧重落实各国和国际组织对南太地区的经援项目。在1976年举行的第16届会议上,共同体的活动范围扩大到乡村发展、青年和团体事务、特别专家协商、文体、教育交流以及海洋资源的开发和研究等。1995年10月,第35届会议在努美阿举行,选举罗伯特·邓恩为总干事。1996年10月,第36届会议在北马里亚纳群岛的塞班举行,邓恩连任总干事。1997年9月,第37届会议在澳首都堪培拉举行,会议决定每两年举行一次"南太平洋会议",并决定南太平洋委员会于1998年1月1日起更名为太平洋共同体。
1999年12月,太平洋共同体首届会议在法属波利尼西亚举行,通过了规定该组织机构设置和工作规则的《塔希提宣言》,任命劳迪斯·潘吉莉南女士为首任总干事。2001年11月,第2届会议在努美阿举行,制定了2003~2005年期间的5项重大战略规划,即人力资源开发、在太平洋地区实现国际开发目标、在经济社会领域进行政策分析与建议、与相关国际机构加强沟通与协调、提升机构自身计划与执行能力等,其中人力资源开发被定为核心任务。
2003年11月,第3届会议在斐济苏瓦举行,会议主题是"太平洋岛屿应对传染病",主要讨论了防治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全球基金;法国和新西兰资助的"太平洋地区妥善应对流行病计划"(PREPARE);太平洋海洋战略;共同体就执行"千年发展目标"向岛国提供援助;在帕劳举办太平洋艺术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