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船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醫療船(英語:hospital ship)也稱醫護船或醫院船,是指具有醫院機能、用以提供人道醫護治療的船艦。大多是由一國的海軍或政府擁有。按照國際法規定,醫院船不允許攜帶任何武器;攻擊醫院船屬戰爭罪行,但是交戰國的海軍有權登船檢查[1]。
國際法
海牙公約中對於醫療船的規定是:
- 醫療船必須用明顯標誌此船為醫療船。
- 醫療船必須無差別向各國提供醫療照護。
- 醫療船不得參與任何軍事行動。
- 醫療船不得干預交戰方船只的的軍事行動。
- 交戰方有權登船檢查醫療船是否違反上述行為。
1949年8月12日日內瓦第二公約《改善海上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及遇船難者境遇的公約》「第三章 醫院船」。其中第三十五條第一款允許「醫院船或病室之船員為維持秩序,自衛或保護傷者、病者而配有武器」。
狀況
現代醫療船一般都會在船體標示巨大的紅十字或紅新月來表明該船是受到戰爭法及海牙公約所保護的。即使如此,醫療船也並不能完全保證不受到攻擊。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中,非作戰船隻標識並沒有使其免受交戰雙方的攻擊。比如說,1945年,英國皇家空軍就襲擊並擊沉了德國號醫療船並造成了人員傷亡。
有的醫療船並不歸屬於國家的政府或者海軍,而是歸於民間組織所有。
有額外醫療設備的補給艦
由於建造/改裝及使用成本高昂,現在很多國家的海軍不會特別專門建造醫療船,往往以加裝額外醫療設備的補給艦取而代之。補給艦通常是中小規模海軍國家最大型的軍用艦隻,除了裝載必要的補給品外亦有額外的空間可作他用。雖然可容納病床數量、功能等遠不如專業醫療船,但可以滿足一般需要。
惟補給艦本身會攜帶自衛武器,亦不會有任何辨認標誌,此亦即同時失去戰爭法保護之虞,戰時可能會被攻擊。
由多用途艦艇/訓練艦改裝的准醫療船
一些在設計上擁有大甲板的軍用艦艇,例如兩棲突擊艦和訓練艦,除了因它們均擁有可足以讓直升機或垂直升降戰鬥機起降的甲板,往往會被人冠以「准航母」、「直升機航母」外,寬大的甲板也可以放上模塊化的技術裝備從而能輕易轉換艦艇用途,而當中醫療設備亦是其中一種常見的模塊。在甲板上放置醫療模塊的貨櫃(集裝箱),即能成為臨時性質的醫療船。
典型的例子有解放軍海軍的世昌號國防動員艦,英國皇家海軍輔助艦隊的Argus號訓練艦。因不符合海牙公約的規定,所以英國海軍將其歸類為「傷員接收船」——Primary Casualty Receiving Ship(PCRS),除此之外跟嚴格意義上的醫療船沒有本質上的分別。
日本海上自衛隊的大隅級運輸艦亦是設有醫療設備的大甲板兩棲運輸艦,但其醫療設施是內建於艦體內而不是用外掛醫療貨櫃實現。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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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世界各國有一種特殊船舶,不帶武器,卻不會受到攻擊 ,搜狐,2020-05-25
- ↑ 醫療船到底是個什麼東東? ,知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