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精神,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于 2013年07月18日印发《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琼府办〔2013〕111号),设置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主管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1]。
2018年9月,组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管理机构。不再保留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物价局。
人员编制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编制76名(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划入10名)。其中,局长 1 名(兼任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兼任省卫生厅副厅长),总工程师(副厅级)1名,处级领导职数31名(含机关党委、机关工会、机关团委领导职数)[2]。
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8名。
主要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应急管理处、机关工会)。
制定并组织实施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信访、机关工会、妇女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应急工作的统筹协调。
(二)食品综合协调处。
承担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以及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指导市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相关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舆情信息的处置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监测工作;起草食品安全的重要文稿。
(三)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团委)。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党群、老干部服务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指导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施教机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科研机构资格审核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财务审计处。
制定并组织实施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监督管理基建资金和中央补助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使用,对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内部审计;承担综合统计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
拟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承办行政复议、听证、应诉、规范性文件法核等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本系统普法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调研和规划制订工作;指导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
(六)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处。
承担全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订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监督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负责食品生产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七)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
承担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订食品流通环节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负责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八)餐饮食品监督管理处。
承担全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执法监督检查,掌握分析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督促下级行政机关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指导协调全省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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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海南省概况 ,中国网,2009-12-14
- ↑ 政府官员级别是这样定的 ,新浪,2016-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