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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伎(Kabuki)是日本典型的民族表演藝術,也是日本的傳統文化之一,起源於17世紀江戶初期,1600年發展為成熟的一個劇種演員只有男性。歌舞伎在日本國內被列為重要無形文化財產,也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

簡介

歌舞伎是日本所獨有的一種戲劇,也是日本傳統藝能之一。在日本國內被列為重要無形文化財產,也在2005年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非物質文化遺產。

現代歌舞伎的特徵是布景精緻、舞台機關複雜,演員服裝與化妝華麗,且演員清一色為男性。

歌舞伎是日本典型的民族表演藝術,起源於17世紀江戶初期,1600年發展為成熟的一個劇種,演員只有男性。近400年來與能樂、狂言一起保留至今。

歌舞伎的始祖是日本婦孺皆知的美女阿國,她是島根縣出雲大社巫女(即未婚的年青女子,在神社專事奏樂、祈禱等工作),為修繕神社,阿國四處募捐。瀟灑俊美,老闆娘一見鍾情,阿國表演時還即興加進現實生活中詼諧情節,演出引起轟動。阿國創新的《念佛舞》,又不斷充實、完善,從民間傳人宮廷,漸漸成為獨具風格的表演藝術[1]

語源

流傳最廣的說法是源於「傾く(かぶく)」此字的連用形。日語中,將引人注目的動作、服裝稱為「かぶき」,而這樣的人稱為「傾奇者(かぶき者)」。有人因此貼切地用了同音的三個漢字:歌(か)、舞(ぶ)、妓(き)來為這種表演命名,「歌舞妓」一詞因而誕生。而寬永年間,游女歌舞伎被禁止,因此就用會聯想到伎樂的「伎」字取代會讓人聯想到藝妓的「妓」字。不過在江戶時代,「歌舞伎」與「歌舞妓」這兩種用法都是通用的,確定將此項技藝定名為「歌舞伎」,則是明治時代的事。

淵源

歌舞伎三字是借用漢字,正名以前原來的意思是「傾斜」,因為表演時有一種奇異的動作。後來結它起了雅號「歌舞伎」:歌,代表 音樂;舞,表示舞蹈;伎,則是表演的技巧的意思。


阿國創建了歌舞伎後,在京都大阪一帶的「游女」受其影響組織了許多「游女歌舞伎」,她們除了演劇之外還從事賣淫活動。並沒有中斷歌舞伎的發展,劇團變更辦法,以年輕貌美的男子扮演女人的角色,產生了歌舞伎中的「女形」,這種歌舞伎被稱為「若眾歌舞伎」。

「若眾歌舞伎」中的青年男子演員因為年輕貌美,深受武士的喜愛,演員生活作風糜爛,經常和觀眾發生同性戀情,時有殉情、私奔等引起社會轟動的事件發生。幕府雖然採取多種措施加以改善,但難見效果,也就是現在日本歌舞伎的原型。歌舞伎從此改變了側重以美媚之貌蠱惑觀眾的做法,轉而追求演技,逐漸發展成專門由男演員演出的純粹演藝。只能男人演歌舞伎,歌舞伎演員都是男人。

明治時代後,從西洋歸國的知識分子和執政者們看到西洋社會裡把藝術視為國家文化的象徵。於是就把歌舞伎當作了日本文化的代表。歌舞伎從此被視為現代人所為的藝術[2]

視頻

歌舞伎 相關視頻

電影歌舞伎《連獅子》宣傳片
歌舞伎《羽衣》視頻片斷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