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布楚条约
《尼布楚条约》,俄方称《涅尔琴斯克条约》(Нерчинский договор),是清朝和俄国于1689年签订的第一份边界条约,也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在国际法的精神下签订的一份条约。签订条约的结果使大清与俄罗斯分据了广大土地,并一度阻止了俄罗斯的东扩。
《尼布楚条约》是最早明确使用“中国”一词来指代大清的条约,国体意义上的“中国”首次正式出现于具有现代外交条约文件上。条约中的“中国”指蒙古地区和中国东北在内的整个大清。在当年中俄两国的谈判过程中,在尼布楚谈判中,国际法的一些原则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尊重和应用,对此有研究认为,《尼布楚条约》的谈判是国际法输入到中国的首次,但是此条约是否依照国际法原则,在学界尚有争议。
该条约的权威版本为拉丁文版本,另有俄文和满文[1] 译本,但这些版本相差甚远。两个世纪以来未有正式的汉文文本。
《尼布楚条约》在1858年5月28日(清咸丰八年四月十六日)失效,取而代之的是《瑷珲条约》。
目录
签定条约
两国在雅克萨地区发生军事冲突后于1689年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俄罗斯全权代表陆军大将费奥多尔·戈洛温伯爵和清政府全权代表领侍卫内大臣索额图、国舅佟国纲在尼布楚(现俄罗斯涅尔琴斯克)签定边界条约。
参与者
条约内容
意义
根据条约,令俄国在百多年内失去了争夺黑龙江中下游广大地区(主要是外满洲)的机会,但与清朝建立了贸易关系。条约以外兴安岭和额尔古纳河为界划分两国边界,但没有确定外兴安岭和乌第河之间地区的归属。
最早的国际法条约之一
中俄谈判双方的人员组成具有国际性,俄方有俄罗斯人、哥萨克人、蒙古人和波兰人,中方则有满人、蒙古人、汉人及欧洲传教士,从世界史角度看,《尼布楚条约》算是最早的具有现代条约水准的条约之一,条约文本经由耶稣会士传到欧洲。中俄两方的谈判过程颇为艰钜,双方时常强硬,也都有妥协,但所依据的谈判精神,是当时在欧洲才出现不久的国际法原则,而两名耶稣会士对此起予关键作用。
对“中国”一词的重塑
“中国”一词古已有之,该词在文献上最早起源于西周武王时期,或指一国的都城京师,或指处于一国中土的位置,也可泛指整个西周王朝统治的疆域而衍生华夷之别。以后因年代久远,记载互异,含义演变更大。从中国历史文献中,“中国”这一称谓大抵可以分辨出多种不同的含意,可指京师、帝王都城之地、代表中原文化的诸夏(周代王室所分封的诸国)列国全境的称呼、如春秋齐、宋地。以上“中国”词义,基本上指地理、政治和文化意义。汉代起则将天子统治地区皆称为“中国”<ref>《汉书·沟洫志》:“中国川原以百数,莫著于四渎,而河为宗。”即指代国家。此外,又有强调政权继承的含义,如三国时继承正统的魏,以及明太祖赐日本国书中有:“朕本中国之旧家,耻前王辱”。但也有异地外族相对辨认之用,如描述安息人为:“其俗人长大平正,似中国人而胡服”,描述新罗人为:“其言语名物,有似中国人”。现代国体意义上的“中国”,直至1689年9月7日《中俄尼布楚界约》签订后才首次正式出现在国际法条约文件上。
《尼布楚条约》是中国第一次与欧洲国家按照国际法原则、以对等方式谈判达成的平等条约,该条约也被指是最早明确使用“中国”一词来指代大清的国际法文件。条约中的“中国”指蒙古地区和中国东北在内的整个清帝国。
背景
从16世纪后期沙皇伊凡雷帝年代开始开始对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殖民。1636年俄国人到达鄂霍次克海,征服了西伯利亚全境。这个地区成为了俄国人的殖民地。
当俄国的势力接近中国时便发生了军事冲突。1652年(顺治九年)俄国人东入黑龙江,“驻防宁古塔(今黑龙江省海林县)章京海色率所部击之,战于乌扎拉村”。这是中俄之间第一场战斗。1657年沙俄派正规军在尼布楚河与石勒喀河合流处建立了雅克萨城与尼布楚城。之后中俄之间发生多次外交和军事上的冲突。1685年康熙帝于平定三藩之乱后派将军彭春于5月22日从瑷珲起兵5,000人,5月25日攻入雅克萨,雅克萨督军托尔布津在受降仪式上发誓不再返回雅克萨,在清军撤军后背弃誓言卷土重来,1686年清军再攻雅克萨并围城10个月。1689年9月7日(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尼布楚条约》正式签字,中俄双方达成和议,俄军撤出雅克萨,拆毁雅克萨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