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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町村合并

图片名称

图片来自city-kirishima

市町村合并(にほんのしちょうそんのはいちぶんごう)包括了日本市町村的分割、分立、合并、编入等。地方自治法第7条对此的定义是“市町村的废置分合与市町村边界的更改”。日本基于强化市町村的效率与能量、扩大其治理规模,并因应财政困难,120年来持续推动市町村合并。自明治以后,市町村的数量就一直处于减少的趋势,合并的情况压倒性的多于分割的情况。而由于多次的政区调整,行政区之间有时也会出现飞地[1]

先后共有三次大规模的市町村合并,分别是明治大合并昭和大合并、及平成大合并,各自有其不同的背景因素、政策目标与后续影响。观其成果,确实使市町村的平均规模扩大,行政服务上也有所变革,并因此节省了部分开支;但自治体合并后必须面对许多内部的不协调,财政上更由于财政纪律的缺乏和中央补助的减少,仍存在相当的困难。

目录

=历史

明治大合并(1888-1889)

明治大合并发生于1888至1889年间,是明治维新后日本政治现代化过程的一部份,其目标在于建立町村为现代化的地方行政体。在此之前,町村的规模极小,100户以下的町村占了总数的将近七成,以致无法执行户政、土木、救助、征税、及国小义务教育的政策。大规模的合并展开后,之前属于自然共同体的町村被转换为行政体,从此奠定了日本近代地方自治制度的基础。

明治大合并的实施并没有法令上的强制性,但中央主导性极强,整体方案是由町村上一级的政府来规划和决策,而县政府又听命于中央内务省。当时企图达到的目标规模,设定为每个町村300至500户,合并后的町村数量因此从1888年的71,314,降为1889年的15,859,仅馀1/5;町村平均人口数也从550人提高到2,400人左右。

明治到战前的合并(1889-1953)

市町村的合并并非只发生在所谓“大合并”的期间。自明治大合并后,日本的基层行政体持续进行合并,从15,859个减少到昭和大合并前的9,868个。这段期间的合并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因为实施了“一部事务组合”制度 ,导致许多町村因为业务连结而进一步合并为单一的行政体。第二类是由于都市发展而对外扩张导致的合并,包括东京大阪京都名古屋横滨等都市。第三类是基于强化城市作为战争基地而进行的合并,主要是佐世保市横须贺市德山市舞鹤市海军军港的所在地。

昭和大合并(1953-1961)

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1946年的日本新宪法和1947年的地方自治法,将市町村的角色强化,以使其有能力执行战后新制中学的设置管理、创设市町村消防自治体警察制度、及市町村社会福利与保健卫生等事务,因此促成了1953年(昭和28年)开启的昭和大合并。当时中央政府决定以8000人为市町村基本人口标准,做为足以有效经营国中义务教育的规模。

昭和大合并和明治大合并一样,都不是法律上强制的,而是由县政府的知事根据相关市町村的议会决议来规划,以示对地方独立性的尊重。但是中央政府不但提出“市町村合并促进计画”,设定要减少市町村数量至1/3,而且与县政府密切配合推动合并,因此昭和大合并也被认为是在中央强大的压力之下完成的。

昭和大合并的成果,是将市町村数量从1953年的9,868,降至1961年的3,472,可说完全达成了所设定的减量目标。市町村的平均人口也从5,400人提高至11,500人,平均面积由35平方公里提高到97平方公里。

高度经济成长期间的合并(1961-1999)

在昭和大合并后,日本的基层行政体持续合并,从3,472个微幅减少到平成大合并前的3,229个。这段期间的合并主要是由于日本经济的快速成长,使得都市迅速发展并向外扩张,促成了与周边町村的合并,以扩大发展规模并强化都会实力。相当多县的首府所在都市,在此期间合并扩张。

平成大合并(1999-2010)

平成大合并始于1999年(平成11年)。第一次高峰自2003年(平成15年)开始到2005年(平成17年)。执行至2010年3月底,日本市町村的数量从3,229降至1,727个 ,减并幅度将近五成。

目前最后一个合并案为2014年栃木县下都贺郡岩舟町并入栃木市

平成大合并的目的

  • 强化中央地方分权:2000年颁布实施的《地方分权一览法》中规定,各地方公共团体根据自主决定、自行承担责任的原则,来建立各自行政体系。而地方公共团体若要发挥自主性参与区域间的竞争,并制定多样化且具有特色的行政措施,就必须在权限、财源、人才等方面拥有一定的规模与能力。
  • 少子高龄化日益严重:日本人口日益老化的趋势,让地方自治体面临未来更少的税收与更高的公共服务需求,所以为了确保服务水准,自治体需要一定程度的人口密集度;同时为提供满足新的服务需求,自治体政府也需要提升规模以强化专业程度。
  • 人民生活圈的扩大:随著交通发达、汽车社会的来临,人民移动范围扩大,日常生活圈也因而扩大,跨越了市町村的行政界线。因此区域行政不但需要整合以利规划,自治体也必须转型为更大规模的经营单位。
  • 推动地方行政改革的需求:日本地方和中央政府一样,面临了严峻的财务状况,中央与地方都必须建立一个精简而高效率的行政体,也需要进一步消减人事与公共设施的支出负担,避免浪费。
  • 合并后人口跨过门槛,以升格为政令指定都市中核市特例市,获得更多地方自治权限。

参考文献

  1. 市町村合并,city-kirishi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