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儲備系統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聯邦儲備系統(英語:Federal Reserve System(Fed),簡稱美聯儲)是美國的中央銀行體系,依據美國國會通過的1913年《聯邦儲備法案》而創設,以避免再度發生類似1907年的銀行危機。整個系統包括聯邦儲備委員會、聯邦公開市場委員會、聯邦儲備銀行、三千家會員銀行、及3個諮詢委員會(Advisory Councils)。
歷史
美國最早具有中央銀行職能的機構是1791年批准的美國第一銀行和美國第二銀行。1837年至1862年間的「自由銀行時代」美國並沒有正式的中央銀行,而自1862年至1913年間,一個私營的國家銀行系統(J.P摩根公司)行使著這項功能。
美聯儲是由美國國會在通過歐文-格拉斯法案(Owen-Glass Act,又稱聯邦儲備法案)的基礎上建立的,由伍德羅·威爾遜總統於1913年12月23日簽字。
角色及責任
美聯儲的主要任務是:
- 管理及規範銀行業
- 通過買入及售出美國國債來執行貨幣政策
- 維持一個堅挺的支付系統
- 美聯儲不能發行美國國債
其他任務包括:
- 經濟教育
- 社會超越,例如保持最高就業率
- 經濟研究,例如統計待業率
體系結構
美聯儲的組織結構設計是全世界最複雜的,這是因為其制度設計的初衷是為了使美聯儲能夠保持一定獨立性,不為個別集團控制,能夠相對公正地代表各個地區的利益集團的利益。
美聯儲1913年遵照「聯邦儲備法案」建立,後者「建立了一個新的中央銀行系統用以增加國家金融系統的靈活性和實力」。這個立法提供了一個包括十二個地區性儲備銀行和七個成員的管理委員會的系統。儲備銀行1914年11月開始營業。國會製造美聯儲紙幣並以彈性貨幣補給供應整個國家。紙幣發行給儲備銀行並後續傳輸到其它銀行機構且與社會需要保持一致。
貨幣發放和部分準備金銀行制度
貨幣發放:通過商業和中心銀行規範經濟體的貨幣發放。
部分準備金銀行制度:銀行只保留部分存款以滿足支出,而將其餘的借出獲取利息收益用以支付存款人利息及使銀行所有者獲取收益的常見銀行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