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房屋委員會商場列表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本頁以列表形式介紹由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稱房委會)持有的購物商場及零售設施,香港共有58間運作中(含重建中)的房委會商場/零售設施。此列表以地區劃分,每區再以啟用年份作為順序。列表會列出設施名稱、地址、所屬屋邨及區議會分區、啟用年份、可供出租的樓層數目及總出租面積,以及以勾號表示有附設街市的商場/零售設施,當中黃色背景代表2004年前落成,而房委會未曾售予領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下稱領展)的商場/零售設施。
簡介
房委會商場是香港公共房屋的其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20世紀中、後期,房委會在公共屋邨和資助出售房屋附近設置商場,為屋邨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所需。首個設有零售設施的公共屋邨是1957年落成,由房委會前身香港屋宇建設委員會興建的北角邨(現已清拆),該邨也附有其他設施如社區禮堂、巴士總站、郵政局等,其後大部分屋建會的屋邨亦設有地舖,之後屋邨地舖也陸續在部分徙置區和政府廉租屋出現。[1]到1968年,以市鎮形式建造的屋邨華富邨(華富一邨)首批樓宇陸續入伙,而裡面的商場(當時又稱「中心區」)是首間落成屋建會商場及香港歷來首間公共屋邨商場。
1973年,屋建會重組為今日的房委會,同時接收所有原屋建會屋邨、徙置區及政府廉租屋,相關屋邨內的零售設施也盡歸房委會。房委會在1978年推出居者有其屋計劃,部分規模較大的居屋屋苑亦設有商場及零售設施。為有效管理相關設施,房委會更成立商業樓宇科。房委會於1988年起把街市外判予承辦商,由承辦商負責整個街市的租務及營運,因成效良好,房委會自1997年起將所有新落成街市整體外判予承辦商,亦自1993年將部分商場整體外判予承辦商,由承辦商負責整個商場的租務及營運,惟因商場成效不彰而沒有再推行,亦被迫收回一個整體承租商場。房委會於1997年起把部分設施的管理工作,外判予私營管理公司負責[2],首個外判管理的商場是慈雲山中心(現屬領展物業)。房委會在2002年設立「創業中心」,方便有意經營者選擇屋邨舖位;直到2004年為止,房委會轄下商場數目多達260個(含街市),涉及約1.5萬間店舖。
千禧年代,經歷金融風暴及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疫情,房委會財政惡化。2004年,房委會計劃將轄下大部分非住宅物業,包含屋邨商場、地下或平台商舖、街市、停車場等,共180項設施出售予領匯房產基金(即今日的領展),由該基金管理該等設施;經歷司法覆核後,領匯成功於2005年11月25日上市,房委會將拆售後所得的收益,用於改善其財政狀況。[3]拆售一刻,房委會管理的商場及零售設施只剩不足30間;房委會原本計劃逐步將2004年後新落成的商業設施售予領匯,也一度解散商業樓宇科,可是領匯被輿論批評在上市後不斷加租,對香港社會構成負面影響,房委會受到外界施壓下取消第二次商業設施出售計劃,2010年重設商業樓宇科,往後亦未再有拆售計劃。
自領展上市後,房委會陸續重建部分未有售予領展的老舊屋邨商場,同時新建不少商場,其中位於油塘邨重建項目的大本型於2012年落成,除了是房委會至今唯一的旗艦商場,也是房委會所有商場及零售設施中規模最大的。2019年,麗翠苑成為首個設有商場的綠表置居計劃屋苑。另一方面,2006年後房委會仿傚「屋邨管理扣分制」,引入商業樓宇管理扣分制,當商戶兩年內累計被扣16分便遭終止租約,房委會亦安排前線人員巡邏,以維護相關設施環境衞生。[4]
現時,除大本型聘請第三方測量行負責為房委會進行租務顧問外,其餘商業設施均由房屋署負責直接租賃。房屋署會在每星期推出特定舖位進行招租,亦會為較大面積的商舖(主要為超級市場)找尋合適的租戶,直接進行磋商。為確保商舖能滿足居民需要,房屋署會將部分商舖指定經營某些行業,例如診所、超級市場。
參考文獻
- ↑ 香港估估嚇:50年代公屋豪宅喺邊處?. 東方日報. 2018-09-24 [2021-02-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08).
- ↑ 房屋署. 香港房屋委員會的商業樓宇 (PDF). 房屋事務委員會.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2021-02-06].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11-03).
- ↑ 公屋及居屋商場、街市及停車場事宜小組委員會報告 (PDF). 2019年1月4日內務委員會會議文件.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 [2021-02-06].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9-11-01).
- ↑ 香港房屋委員會:商業樓宇的管理 (PDF). 審計署署長報告書. 香港審計署. [2021-01-31].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1-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