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根據《中共許昌市委、許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許昌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許發〔2014〕26號),設立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為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1]。
職能轉變
(一)整合的職責
1、將原市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職責劃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將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的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性擔保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責劃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
(二)加強的職責
加強應急、督查、信息等服務職責,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三)新增的職責
增設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電子口岸辦公室),負責全市口岸的建設管理工作。
主要職責
(一)圍繞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有關法制事項。
(二)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的公文。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問題、突發事件。
(六)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並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負責辦理市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政協的建議和提案工作。
(八)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室公文收發、運轉、印製、機要、保密工作,指導全市政府系統的文秘工作。
(十)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的采編、分析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 ;負責全市政府系統信息網絡的規劃和指導。
(十一)負責市政府機關政務信息化系統的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
(十二)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組織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負責辦理市政府市長熱線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金融服務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口岸的建設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機關的行政事務和安全保衛工作。
(十六)管理市政府駐外辦事機構,領導市接待辦公室、市地方史志辦公室。
(十七)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許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許昌市政府服務部門,許昌市人民政府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