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產品銷售量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能源產品銷售量是中國的一個科技名詞。
目前,世界上只有兩種文字,一種是方塊文字,如漢字[1]、日文和韓文,還有歷史上曾經出現過的西夏文[2]、契丹文,喃字等;另外一種是字母文字,主要包括拉丁字母文字、阿拉伯字母文字、粟特字母文字等。
名詞解釋
能源產品銷售量是指煤礦、油田、氣田、洗煤廠、煉油廠、煉焦廠、熱電廠等生產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的工業企業,在報告期內實際銷售的各種能源產品數量。包括按國家指令性分配計劃的產品銷售;國家間接計劃調節的產品銷售;企業自行銷售。
產品銷售量的核算原則是:
1、採用送貨制銷售的產品,委託專業運輸部門發送的,應以運輸部門辦好託運手續後算銷售,以承運單上的日期和數量統計銷售量。若由本企業的運輸車輛直接將產品運送給需用單位,則以產品出庫單上的日期和數量統計銷售量。
2、採用提貨制銷售的產品,應以需方辦妥貨款結算手續並開出提貨單算銷售,以提貨單上的日期和數量統計銷售量。
產品銷售的統計範圍主要包括以下各項:
1、按合同向需用單位的供貨量,包括交本期合同、補交上期和預付下期合同。
2、在國家合同外按照市場需求,企業自行銷售的產品。
3、售予批發零售貿易業的產品。
4、售予外貿部門供出口或企業自行出口的產品。
5、供給國家儲備的產品。
6、訂貨者來料生產的產品交貨量。
產品銷售量不包括產品尚未生產出來,但已預收貨款或預開提貨單的數量。
產品售出後如有退貨,按下列辦法處理:
1、退回報告期內銷售的產品,應從銷售量中扣除;如退回報告期內生產的不合格品,還要同時扣除收入量和生產量。
2、退回報告期以前售出的產品,不再調整銷售量和生產量;如退回合格品,則作為其它收入,統計在收入量中。
參考文獻
- ↑ 日文是怎麼來的,日本人是如何把漢文,改換成他們自己文字的,搜狐,2021-03-15
- ↑ 與漢文同宗同源的西夏文,國人看它如天書,俄羅斯人卻如數家珍,搜狐,202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