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勤,明朝成化年間進士,官至徽州府知府。[1][2][3]
在明朝和清朝,殿試封錄取考生為三等稱三甲。一甲僅錄取三人,依次為狀元、榜眼、探花,稱進士及第,在於「史」的意味。二甲若干(清朝時一般為40或50人),稱進士出身,在於「子」的意味。二甲第一名稱為傳臚,又稱亞元。三甲(清朝時一般為100-300人)稱同進士出身,在於「集」的意味。世人統稱錄取者為進士。[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