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炕席底下(清涓)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事實揭露 揭密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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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炕席底下
圖片來自免費素材網

《​炕席底下》中國當代作家清涓寫的散文。

作品欣賞

​炕席底下‍

我四處瞅瞅,沒發現人,就一頭鑽進媽的房間,利索地掀開炕席。運氣不錯,翻出了一分錢。我趕緊攥在手心,逃離現場。

小時候,大人買東西找回的零錢,經常順手壓在炕席底下。那可真是零錢。在上個世紀七十年代的農村,一元錢是名副其實的整錢,一毛錢也不算零錢。所以,炕席底下一毛錢很少見,五分就算大面額了,最多的就是一分、兩分的鋼鏰。

不過,那時候的鋼鏰絕不像今天的鋼鏰,今天誰還拿鋼鏰當錢啊?那時候的一分錢也很有購買力,叫人忽略不得。

這不,我手心攥着從炕席底下摸出的一分錢,飛一般向村子中間的供銷社跑去。我站在櫃檯外,踮着腳尖伸手把錢放在櫃檯上,嘴裡急切地吐出一個字:「糖!」櫃檯裡邊的大媽接過錢,就從一個盒子裡掏出一塊糖,遞給我。我拿着糖,蹦蹦跳跳地離開供銷社。

這顆糖當然不能回家吃,那會被大人抓個現行的。我慢吞吞地走着,捨不得一下子就把這顆來之不易的糖塞進嘴裡,就先攥在手裡。嘴裡還沒嘗到甜味呢,心裡已經幸福得不得了了。

我在離家有一段路的地方轉悠來轉悠去,終於打算吃糖了。這是一顆水果硬糖,花糖紙裡邊包着一顆圓圓的糖,糖紙兩端擰在一起。我小心把糖紙兩端反方向擰了幾下,解開,中間的糖牢牢地粘在糖紙上,也不知是糖在供銷社放的時間太長了粘在了一起,還是我剛才攥手心裡讓手心的溫度給融化了表層才粘在一起的。雖然千小心萬小心的,糖紙還是給撕破了。我用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捏着糖,撕破的糖紙放在左手掌上,我伸出舌頭一下一下地舔着,直到糖紙再也舔不出一絲絲甜味,才丟了糖紙。

那顆硬硬的糖還捏在手上。我伸出舌頭,又一下一下地舔着糖。真甜啊,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忍不出在心裡感嘆着,那甜讓我從裡到外說不出的滿足。我下了很大決心,才把整顆糖塞進嘴裡,牙齒雖然也是嘴裡重要的一員,但吃糖很顯然不會有牙齒什麼事,牙齒一摻和,格里巴拉一陣,糖就化為烏有了,那不是暴殄天物嗎?所以,整顆糖必須和牙齒絕緣。

糖在嘴裡被我嗍了一會兒,我還是覺得浪費,又吐了出來,捏在指肚間,又一下一下舔着。舔了一陣,我覺得今天已經甜夠了,留下來明天繼續享用吧。

這麼一想,我就往家趕。回到家,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找出一片紙,把剩下來的糖包在裡邊,裝進衣兜,第二天繼續甜。

一顆糖我一般要用兩天吃完。一分錢的快樂至少可以持續兩天。

當然,有時也會發生悲劇,比如冬天。早上,媽會把我的衣服塞進被窩暖着,有時炕燒得太熱,裝進衣兜里的糖會融化,包糖的紙又給牢牢粘在糖上了,甚至有時紙磨破了,糖就緊緊粘在衣兜里。當然,這也不影響吃,只是會被媽洗衣服時發現。其實,真發現了也沒關係,媽至多也就嘮叨兩句。

壓在炕席底下的零錢,大人經常忘記,即使記得壓過零錢,到底有多少,永遠是一筆糊塗賬,這就給小孩以可乘之機。

我經常翻炕席。翻出一分錢,就買一顆水果糖;翻出兩分錢,能買一顆更高級的牛奶糖;如果再多一點,或者能克制自己的饞,先攢着,還能買其他更高級的東西。

比如葵花籽。供銷社賣炒過的葵花籽,三分錢一杯。「杯」大概是個很奇怪的單位,不知道是不是絕無僅有。我們村供銷社是用一個瓷杯做計量單位來賣葵花籽的,那應該是一個茶杯,也不知道是怎麼換算的,反正三分錢可以買一杯葵花籽。

我口袋裡如果有三分錢,我一定選擇買葵花籽。你想啊,一杯葵花籽有多少啊,數都數不清——當然,非要數也能數清,可誰會無聊地去數啊?連我這麼愛吃的人都沒數過,估計從來就沒人數過,那不就等於數不清了嗎?

來到供銷社,如果櫃檯里站的是那個大媽,我就堅決離開,換個時間再來;如果是那個大伯,我就進去買葵花籽。那個大媽很小氣,她用杯子舀出瓜子,接下來就是一個習慣性的動作,伸出手掌,沿着杯沿抹過去,高出杯沿的瓜子就乖乖地重新掉進了裝瓜子的袋子裡。大伯就大方多了,他舀出瓜子,沒有伸手一抹的動作,直接端着杯子,掀開一塊擋板走出來。我早就用手撐開口袋等着。大伯一隻手幫我撐着口袋,另一隻手端着杯子,把瓜子倒進我的口袋。所以,買瓜子我一定會挑人,買糖反正一顆一顆的,大媽也不能把一顆糖咬下一塊再賣給我,那就不用挑人了。

我把手在口袋外邊按按,口袋鼓鼓的,心也滿滿的,裝滿了幸福。一顆水果糖都要甜兩天,這麼多的瓜子自然要持續得更久一些。買了葵花籽,我不像買了水果糖那樣先在外邊晃,而是趕緊回家,找個沒人的地方,把瓜子掏出來,放在手絹上,包好,藏起來,只在口袋裡留一點兒今天吃。

藏瓜子是最容易的。那麼大一個家,隨便找個地方,把手絹包塞進去,若不是碰巧,根本發現不了。藏好瓜子,我就出去找小朋友顯擺:一個人躲起來嗑瓜子,無異於錦衣夜行,太浪費了。

幾個平日一起玩的小朋友正在跳房子,看見我,熱情地邀我一起跳。我矜持地搖搖頭,站在一邊,看她們跳只是表象,嗑瓜子給她們看才是目的。

我從口袋掏出七八個瓜子,放在左手心,右手捏起一顆,翹起蘭花指,用像電影慢動作一般的速度,把瓜子送到嘴邊,在兩個門牙中間輕輕一嗑,舌尖靈巧地上下一頂,瓜子仁就和瓜子皮分開了,頭稍稍一偏,上下嘴唇一碰,「砰」的一聲,瓜子皮在空中畫下一道漂亮的弧線,就落到了地上。

果然,她們不跳了,齊齊聚到我身邊,羨慕地問:「你買瓜子了?」我驕傲地點點頭,大方地說:「一塊吃吧。」她們趕緊伸出雙手,手心向上,並起來對着我。我捏出一些瓜子,給每個人手心放上七八個,幾個人都很快樂,高高興興、慢吞吞地吃了起來。

有瓜子吃的這幾天,我就成了她們中間的老大。

闊氣的一次,我從炕席下邊翻出了一毛錢!一毛錢啊,是紙幣,不是鋼鏰!以前我最多拿過五分,一毛這麼大的錢我還從沒在炕席下邊見過。起先我還不敢拿,出出進進幾次,終於抵不住誘惑,還是塞進了自己的口袋。

這麼一筆「巨款」,我都不知道怎麼花才好了。我在心裡謀劃着,怎麼樣才能最大限度地發揮這一毛錢的作用呢?我站在供銷社的櫃檯前,望着貨架,拿不定主意。其實,供銷社的貨架上也沒有多少商品,油鹽醬醋之類的我又不感興趣,但我還是面臨着選擇的困難。最後,我花兩分錢買了兩根扎頭髮的皮筋,花一分錢買了一顆水果糖,找回七分錢繼續裝進口袋。

一出供銷社的門,我就扯下自己辮子上斷了又接上的皮筋,換上剛買來的新皮筋,把頭搖了搖,兩個小辮子就像撥浪鼓一樣,一前一後地飛了起來,一下一下輕輕地打在下巴上。

這次,我也有底氣讓自己痛痛快快甜一回了。我剝下糖紙,把糖一下子塞進嘴裡,再不用小里小氣地舔了,想怎麼嗍就怎麼嗍,一次就嗍完,不盡興了再去買。我還有七分錢呢,還能買七顆呢。

要不說樂極生悲呢,那天回家,我忘了把錢藏起來,吃過晚飯就睡了。第二天一起來,發現裝錢的衣服不見了,炕上放着另一件乾淨衣服。我一咕嚕爬起來,到後院一看,衣服已經晾在繩子上了。我跑過去摸口袋,裡邊當然啥也沒有。

損失了七分錢自然讓我心疼不已,更讓我擔心的是錢一定被媽發現了。媽管這種行為叫偷,拿自家的錢也叫偷,搞不好都有挨打的可能。

提心弔膽了一天,一天都乖乖的,可有眼色了。一會兒掃地,一會兒擦桌子,還主動燒火,也不往外邊瘋了。我一邊幹活一邊偷偷觀察媽的臉色。媽不動聲色。

到了晚上,媽在飯桌上才說了一句:「你今兒這叫做賊心虛。以後你再敢從炕席底下偷錢,小心你的爪子!」媽說得厲害,其實是乾打雷不下雨,等於放了我一馬。她要真打我,那是不用說這番話的。我鬆了口氣,終於過關了。

不過,這次警告並沒有起效,我還是經常去掀炕席,一分兩分錢的收穫還是經常有的。 [1]

作者簡介

清涓,中學教師,工作之餘喜歡塗鴉,散文曾發表於《讀者》。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