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要職責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1],制定全市各類公共資源交易管理政策、規則、制度。
職能
(二)受市政府委託對南昌市公共資源交易實施綜合監督、協調;對行業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進行指導;對全市公共資源交易規則、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審查公共資源交易文件;負責對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組織的南昌區域的建設工程項目交易、土地使用權交易、產權交易和政府採購等交易活動實施現場監督。
(四)綜合受理公共資源交易中的各種交易投訴,協調處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產生的爭議和糾紛。
(五)負責管理和使用全市公共資源交易評標專家庫;負責南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的建設。
(六)負責交易中心的管理。
(七)指導和協調全市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和規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的意見建議。
(八)負責對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進行業務監督、指導和考核。
(九)負責推進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2]。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內設3個職能處。
(一)綜合處
負責機關的政治思想、行政管理和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綜合目標考評、綜治、節能工作;負責機關的組織、人事、勞資、財務、文書、文印、檔案、信訪、保密和行政後勤工作;負責工作計劃、內部管理制度的擬定,綜合性方案、材料起草及調研工作;負責推進本單位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及對外聯絡接待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
(二)業務處
負責組織制定各類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負責市場交易規則和流程及各項交易管理實施辦法的備案;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各類公共資源交易評標專家庫的管理,建立專家的准入和退出機制;負責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會員庫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對交易中心交易業務的指導、協調和管理;負責對派駐交易中心窗口單位的協調和管理;負責對縣(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業務指導;負責組織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業務培訓;協助市場監管處開展交易督查工作。
(三)市場監管處
負責對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等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文件進行審核;負責組織監督檢查各項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制度執行的落實情況;負責監督評標專家的抽取;負責對交易項目的現場監督,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糾正;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建立投標人(競買人、受讓人)、投標擔保機構、中介組織、評標專家等相關單位和人員的從業信譽檔案及信用評價制度,實行動態管理;負責交易糾紛的協調與投訴的受理、調查和督查;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對各縣(區)公共資源交易工作進行年度考核;負責對市場准入等有關制度和招標投標責任追究制度執行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總支。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為市紀委(市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視頻
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公共資源交易主要法律、法規和規章一覽表 ,豆丁網,2019-03-27
- ↑ 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2020年部門預算公開 ,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網,2020-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