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頌救贖主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歌頌救贖主》外文名:My Redeemer,音樂類型:聖詩傳統詩歌。
聖經學者Edmond D Keith說:「基督教[1]有兩本書,即聖經和聖詩,前者是上帝對人的啟示,後者是人對上帝的回應。」。可見聖詩和聖經密不可分,可以說聖經是聖詩的材料來源,脫離聖經的詩歌不能稱為聖詩[2]。
簡介
(來源:《歲首到年終》)
歌頌救贖主
My Redeemer
Philip P. Bliss, 1838-1876
我一生要讚美耶和華,我還活的時候,要歌頌我的神。(詩 146:2)
詩人叫我們要讚美神,他自己也下決心,要做兩件讚美父神的事。他說,他一生要讚美耶和華。又說,他還活着的時候,要歌頌他的神。[dropdown_box expand_text=」全文」 show_more=」顯示」 show_less=」隱藏」 start=」hide」]「人生」二字,表示永久。「歌頌」二字,表示歡樂。我們讚美耶和華神,一定要這樣做,方才具有價值。有些人只叫別人讚美神,而自己不肯讚美。有些人口頭讚美,而心裡並沒有讚美神。有些人一時讚美,而多時忘記。有些人雖然時常讚美,卻沒有真正享受救恩的快樂。諸如此類,都不足以稱為真正的讚美耶和華神。不論一生的遭遇如何,讓我們歌頌這位偉大的救贖主。
這首聖詩的作者 Philip P. Bliss 因火車意外失事而喪生,享年僅三十八歲。時值 1876 年 12 月 29 日,他偕同妻子返老鄉賓州的 Rome 渡假,歸程搭火車要回芝加哥,半途於 Ohio 之 Ashtabula ,由於鐵橋毀壞,車沉峽谷中,引起大火,造成百人死亡。 Bliss 幸脫險爬出窗外,但為營救妻子,竟雙雙同歸於盡。
Philip P. Bliss 生平所着福音詩歌很多。這首「歌頌救贖主」是在火車車禍現場,從他的皮箱內被發現的,沒被大火燒毀。其曲調是由 James McGranahan 在他死後不久完成的。
1 我要歌頌我救贖主,並祂奇妙大慈愛;
祂在十架受盡咒詛,為要將我贖出來。
2 我要傳述奇妙經過,祂已代我贖罪愆;
慈愛憐憫,無限廣闊,神將我罪盡赦免。
3 我要讚美我救贖主,傳祂得勝大權能,
勝過罪惡摧毀陰間,勝過罪、死賜永生。
(副歌)
歌頌,歌頌我救贖主!為救贖我寶血流,
十字架上擔我刑罰,還我罪債使自由。
*讚美是信心的表徵。 ── 榮耀秀
參考文獻
- ↑ 基督教起源,新浪博客,2013-08-30
- ↑ 基督教150首經典聖詩 敬拜復興再次升起,基督時報,2012-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