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用地指用於開展旅遊活動所占用的場所。在城鄉用地分類標準中並沒有對旅遊用地進行特別規定。基本上旅遊用地屬於A類或B類用地,或是與G1公園綠地進行結合布置。旅遊用地對於提高人民生活質量有着關鍵作用。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指用於開展商業、旅遊、娛樂活動所占用的場所。[1]如用於建造商店、糧店、飲食店、公園、遊樂場、影劇院、俱樂部等占用的土地。[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