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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帽子是中國專有文化名詞。
如今,一個擁有燦爛文化的中國,帶着豐富多彩的文化元素[1]屹立在世界東方。而中華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便是漢字[2]。
名詞解釋
所謂「搶帽子」交易是指證券公司、證券諮詢機構、專業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買賣或者持有相關證券,並對該證券或其發行人、上市公司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以便通過期待的市場波動取得經濟利益的行為。
搶帽子者的特點
從事搶帽子行為的人,稱為帽客。這類交易者往往是職業性的,他們熟悉市場行情,掌握各種外匯的供求狀況,對於匯價在短期內的漲落有一定的預測和敏感的反映能力,他們的投機技巧是在最小的價格變動中交易獲利。即先在低價位買進預計匯價要上漲的外匯,然後隨時以稍高於上次交易成交價的價值賣出,以獲取差額利潤;或者先在高價值賣出預計匯價要下跌的外匯,然後隨時以稍低於上次交易成交價的價位補進,從而也獲取差額利潤。這種買進賣出或賣出買進一般都是在當天進行的,很少持有。空頭或多頭過夜,以防止匯價發生與預期相反的變動而受損。這種投機方式的特點是嫌利小,虧損也小,交易量大,買進賣出頻率高。
搶帽子交易操縱的情形和處罰
2020年12月26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將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款第六項將「搶帽子交易操縱」進行罪狀描述修改為:將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款修改為:「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影響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或者證券、期貨交易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或者持倉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的;
(二)與他人串通,以事先約定的時間、價格和方式相互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
(三)在自己實際控制的帳戶之間進行證券交易,或者以自己為交易對象,自買自賣期貨合約的;
(四)不以成交為目的,頻繁或者大量申報買入、賣出證券、期貨合約並撤銷申報的;
(五)利用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大信息,誘導投資者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
(六)對證券、證券發行人、期貨交易標的公開作出評價、預測或者投資建議,同時進行反向證券交易或者相關期貨交易的;
(七)以其他方法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
搶帽子與買空賣空的區別
搶帽子與買空賣空都是以預測股價走勢為前提的投機交易行為,但兩者也存在明顯區別。
搶帽子屬於現貨交易,它是對一天內股價走勢的預測,且一買一賣的兩筆交易須在當天完成;而買空賣空則是一種期貨交易,它是對今後一段時期股價走勢的預測,且買賣的兩筆交易既能以2~3天為間隔,也可能需3~5個月。
參考文獻
- ↑ 【薦讀】細數中國傳統文化元素 「一二三四五」 ,搜狐,2018-02-11
- ↑ 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漢字2022-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