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吉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根據中央編辦《關於吉林省個別機構職能調整備案的函》(編綜函字〔2013〕288號),設立吉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1]。
職能轉變
取消職責
1.取消在境外展示、展銷國內出版物的審核職責。
2.取消設立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單位審核職責。取消從事出版物全國連鎖經營業務的單位變更《出版物經營許可證》登記事項,或者兼併、合併、分立審核職責。
3.取消只讀類光盤生產設備引進、增加與更新審核職責。
4.取消出版物總發行單位設立從事發行業務的分支機構審核職責。
5.取消期刊變更登記地審核職責。
6.取消圖書出版單位等級評估審核職責,工作由省出版工作者協會承擔。
7.取消報紙、期刊綜合質量評估審核職責,工作分別由省出版工作者協會和省期刊協會承擔。
8.取消期刊出版增刊審批職責[2]。
下放職責
1.將加工貿易項下光盤進出口審批職責下放市(州)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政部門。
2.將出版、印刷、出口、發行《聖經》的審批職責下放市(州)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政部門。
3.將承接的縣級廣播電台、電視台變更台標審批職責下放市(州)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政部門。
4.將設立、變更電影放映單位的審批職責下放市(州)、縣(市)級文化廣電新聞出版行政部門。
承接職責
1.音像複製單位、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設立、變更業務範圍或兼併、合併、分立審批職責。
2.地方對等交流互辦單一國家電影展映活動審批職責。
3.國外人員參與製作的國產電視劇審查職責。
4.設置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審批職責。
5.只讀類光盤設備投產驗收工作職責。
6.市(州)級、縣級廣播電台、電視台變更台標審批職責。
視頻
吉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重磅】吉林省廣播電視局、吉林廣播電視台正式掛牌 ,搜狐,2018-10-31
- ↑ 吉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融合網,2014-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