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帆船協會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中國帆船協會中國帆船運動的全國性群眾組織,是中華全國體育總會領導下的單項運動協會之一,1981年 5月11日成立,現任主席曹思慧。
協會介紹
中國帆船協會的宗旨是:團結全國帆船運動的教師、教練員、裁判員、運動員,推動全國帆船運動的廣泛開展,提高帆船[1]運動技術水平,促進中國和各國人民與運動員之間的友好交往,組織國內的學術交流和競賽。中國帆船協會已向國際帆船聯合會申請入會。
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會全稱:中國帆船帆板運動協會,「簡稱」中國帆協。英文全名為CHINESE YACHTING ASSOCIATION,縮寫為 "CYA"。
第二條 本會是中華全國體章總會的團體會員是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承認的全國性運動協會: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群眾體育組織是全國帆船帆板運動的領導機構:是代表中國參加國際帆船組織的唯一合法組織。
本會是由從事帆船帆板運動的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及有關的科研機構[2].器材生產企業和國內外喜愛這項運動的團體和個人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在國家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和指導下以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促進全民健康水平為目的推動全國帆船帆板運動的普及和開展促進帆船帆板運動技術水平的提高發展同各國和各地區帆船快會和運動員之間的友好關係。
第四條 本會接受國家體育總局.民政部社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中國帆船帆板運動協會總部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推動和宣傳帆船帆板運動在我國的開展促進帆船帆板運動技術水平的提高;
(二)舉辦或與有關部門聯合舉辦全國性帆船帆板競賽;
(三)擬訂全國帆船帆板競賽規則和現程;
(四)積極協助開發和組織各種類型的帆船帆板活動,促進帆船帆板運動的社會化.產業化;
(五)加強同各國和地區帆船協會的交流舉辦和參加國際體育競賽;
(六)指導本會下屬各專門委員會及團體會員開展工作;
(七)組織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的培訓工作;
(八)組織帆船帆板理論、運動技術等的調查研究和科研工作促進科學化訓練進程;
(仇)領導、組織帆船帆板項目的亞運會、奧運會及其它國際比賽的集訓。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由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個人會員又分為運動員會員、教練員會員.裁判員會員和普通會員四種。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會的團體或個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會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三)有台法身份的境內外各系統、各行業的各級團體及各級大專院校;
(四)從事或喜愛帆船帆板運動的中國公民;
(五)自願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政策法規的從事或喜愛帆船帆板運動的外國公民;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區)的個人會員為運動員和教練員右必須歸屬於某一團體會員;
(七)所有會員均不得以個人名義參加由本會舉辦的各類國際同內賽事一公開賽和商業性賽事除外)。
第九條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蓋有團體公章或個人簽名的人會申請書;
(二)經協會常務委員會(秘書處)討論通過;
(三)由協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會員享有下列權力: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全國帆船帆板競賽活動並代表中國帆協參加國際比賽
(三)獲得本會服務的憂先權;
(四)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六)團體會員可與本會共同舉辦各種活動或經報本會審批備案後單獨開展活動;
(七)優先、優惠享受本會全年各種活動;
(八)優先、優惠獲得本會發行的各種信息和資料。
第十一條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會的決議;
(二)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會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如期交納會費;
(五)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積極支持、協助、參與本會的各項工分和活動。;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內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常務委員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視頻
中國帆船協會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帆船,你了解多少?,搜狐,2021-05-07
- ↑ 科研機構組織結構形式淺析 ,搜狐,202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