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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通信管理局貫徹執行通信行業管理政策法規,統籌規劃上海市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並實行行業管理;監測分析上海市通信業運行態勢並發布引導信息,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推動實施上海市「三網融合」的有關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通信行業管理政策法規,統籌規劃上海市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並實行行業管理;監測分析上海市通信業運行態勢並發布引導信息,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承擔推動實施上海市「三網融合」的有關工作。

二、協調上海市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資源共享;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負責上海市重要通信設施建設管理;監督管理上海市通信建設市場;指導上海市通信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依法監督管理上海市電信與信息服務市場;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電信服務資費和質量;保障普遍服務,推動行業自律;根據授權負責上海市通信網碼號、互聯網域名和地址等資源的管理;監督上海市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互聯互通和公平接入。

四、組織協調上海市應急通信及其他重要通信保障工作;按分工承擔上海市國防[1]通信信息動員和戰備通信相關工作。

五、協調管理上海市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網絡信息安全平台;監管上海市網絡運行安全;擬定上海市電信網絡安全防護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上海市網絡安全應急管理和處置;受工業和信息化部委託,配合開展上海市網絡環境和信息治理有關工作,配合處理網絡有害信息。

六、承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及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處)

負責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信息、檔案、保密、信訪、外事、新聞發布、後勤事務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管理、勞動工資、人才培訓、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監察處、機關黨委)

組織起草相關規範、政策和重要文件;牽頭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執法、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局黨組紀檢組日常工作;指導行業行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三)信息通信發展處

研究分析上海市信息通信業發展形勢,擬定信息通信業發展戰略,提出發展思路和政策建議;分析上海市信息通信業經濟運行和市場競爭狀況,研究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負責建立普遍服務補償機制,擬定電信普通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擬定新技術、新業務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統籌提出並組織實施相關行業規劃、重點專項規劃、產業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促進信息通信自主創新。協調上海市公用通信網、互聯網、專用通信網的建設,促進網絡資源共建共享;推動寬帶發展;推進信息通信網絡演進升級和發展建設,負責重要信息通信設施布局和建設管理。擬定信息通信業深化改革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推動實施上海市「三網融合」的有關工作。審查信息通信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含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技術改造投資),提出項目安排建議;參與審核行業重點大型企業發展規劃,提出審查意見;承擔信息通信業節能減排工作。負責信息通信建設方面的監管政策、標準定額、工程質監、安全生產、招標投標、抗震防災管理並監督實施,規範信息通信建設市場秩序;管理信息通信基礎設施建設。

(四)信息通信管理處

依法對上海市電信和互聯網等信息通信服務實行監管,承擔互聯網行業[2]管理(含移動互聯網)。負責電信和互聯網業務市場准入、市場開放及電信設備進網管理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新業務商用試驗,負責試辦新業務備案管理。監督執行電信和互聯網市場行為規範和管理政策;監督管理電信和互聯網市場競爭秩序、服務質量、用戶權益。擬定電信業務資費政策,監督檢查收費管理規定執行情況、規範收費行為;承擔信息通信行業行風建設有關工作。根據授權負責上海市通信網碼號、接入服務等基礎管理;推進電話用戶實名登記管理工作。

(五)網絡安全管理處(戰備應急通信辦公室、國防信息動員辦公室)

根據授權指導監督電信網和互聯網等國際通信出入口局運行管理;負責信息通信網絡運行安全與質量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網絡質量和設施保護相關政策,監督管理信息通信網絡運行的安全生產。負責信息通信網間通信質量的監督管理;監督執行電信網和互聯網互聯互通政策、結算政策,負責網絡架構優化相關工作。推進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協調管理相關網絡與信息安全平台,組織推動電信網、互聯網安全自主可控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應急通信及重要通信保障,負責信息通信業應急體系和應急指揮系統的建設及管理;貫徹落實和組織實施信息通信業應急通信、戰備通信和信息動員規劃、政策、標準;組織、指揮和協調突發事件應急通信處置和重大通信保障;承擔上海市國防信息動員和戰備通信相關工作。落實特殊通信管理辦法和技術標準,組織協調特殊通信系統建設和運行管理,指導和督促相關企業開展特殊通信工作;貫徹落實通信管制相關政策、標準、預案並組織實施。協調電信企業做好黨政專用通信保障支撐配合工作。

(六)互聯網管理處

落實電信網、互聯網網絡與信息安全相關政策、規劃、標準,研究網絡與信息安全相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完善本地電信網、互聯網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機制,受部委託配合開展網絡環境和信息治理,配合處理網絡有害信息,配合打擊網絡犯罪和防範網絡失竊密。根據授權負責上海市互聯網域名和IP地址、網站備案等基礎管理;承擔網絡有關數據採集、傳輸、存儲、使用管理,規範信息服務市場。擬訂上海市相關網絡安全防護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網絡安全監督檢查、監測預警、信息通報、應急管理與處置等工作;組織開展網絡數據和用戶信息安全保護相關工作。組織落實電信網、互聯網新技術新業務安全評估制度,開展相關評估工作;負責移動互聯網及智能終端應用的管理;指導督促電信企業和互聯網企業落實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責任。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