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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德拉·戴·奥康纳'''(Sandra Day O'Connor)1930年3月26日生于[[美国]]亚利桑那州邓肯市,毕业于[[斯坦福大学]]。
美国首位女性[[最高法院]]大法官,出生于一个占地16万英亩的大农场主家庭,1950年毕业,毕业时即与同学约翰·杰·奥康纳三世结婚,在亚利桑那州马利维尔市开业当律师,1965-1969年任该州助理检察长,1969-1974年任亚利桑那州参议员共和党议员,并成为议会多数党领袖,这是[[美国]]第一位妇女担任此项职务,1974-1979年当选马利科帕县高等法院法官,1979-1981年当选州首府凤凰城的亚利桑那州上诉法庭法官,1981年7月里根总统提名她为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经参议员批准后,于1981年9月25日任职,她是一位温和的讲究实际的保守派,涉及社会问题时有时和法院的自由派少数联合在一起,她以在法院发布冷静、细致,经过考虑的发言而闻名 。2005年为照顾生病的丈夫自动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