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3,739
次編輯
變更
無編輯摘要
{| class="wikitable" align="right"|-|<center><img src=http://img.mp.sohu.com/upload/20170714/3fc976eab34a4cc59cb9b51444c126bb_th.png width="300"></center><small>[https://www.sohu.com/a/157201543_723403 来自 搜狐网 的图片]</small>|}
'''上海市崇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崇明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予以备案的函》(沪编〔2009〕34号)和《崇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设置崇明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县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