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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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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资源保护,夯实绿色发展生态基础
一是开展林草 [[ 行业 ]] 治乱专项整治。针对“非法毁坏林木”、“非法使用林地草原湿地”、“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现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和打击治理。前三季度,全市共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86起,查结案件272起,结案率95.1%。其中:宽甸县189起,凤城市79起,东港市11起,振安区7起。被处罚人数285人,罚款160.1218万元,恢复林地69.98公顷,没收木材31.7立方米,补种树木13508株;二是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取得显着成效。前三季度,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62万公顷,防治面积1.62万公顷,防治率100%,无公害防治面积1.53万公顷,无公害防治率94.58%。监测覆盖率为100%,测报综合准确率为100%。完成了春季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和年度除治任务,除治及清理枯死树面积180.74公顷,清理株树1251株,粉碎木屑324吨,伐根处理1251个。建设高标准松材线虫病检验鉴定实验室。开展“秋风2021”松材线虫病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采伐、 [[ 运输 ]] 、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全市共排查木材加工企业100余家,涉案企业6家,对6家企业场内2415立方米疫木进行扣押封存。将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考核计划,进一步提高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水平;三是森林草原防火平稳有序。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各县(市)区党政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高火险区全面启用“防火码”,及时有效掌握入林入山人员情况,并为后期火案调查等提供参考依据。完成《丹东市森林防火规划(2021-2025年)》编写工作。前三季度,全市共设置防火检查卡点3753个、出动检查人员约60650余人、巡护 [[ 车辆 ]] 2605台、排查隐患 4026处、隐患整改 4026处,全市森林草原火灾为零,森林受害率为零,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四是开展“清风行动”,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印发了《丹东市清风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查处打击非法捕杀、经营、乱食、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 [[ 动物园 ]] 、各大超市、餐馆、酒店、制药企业、农贸市场、农村集市、网上电商等开展全面清理整治。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704车次,执法人员2093人次。刑事立案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刑拘1人,监视居住1人,取保候审13人,共缴获野生动物112只及活体卵28枚,其中国家重点保护级别16只,“三有”野生动物96只,海关查获熊胆226盒,熊胆粉(盒装)563盒,熊胆粉(袋装)771袋,虎骨酒2瓶,其他野生动物制品1562件。
(二)扩大绿色增量,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一是超额完成森林生态修复任务。今年我市森林生态修复任务为3600公顷,前三季度完成森林生态修复任务3606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306公顷、封山育林2000公顷、森林抚育333公顷;二是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组织市四大班子 [[ 领导 ]] 与绿委会22个成员单位300余名干部职工在新区英雄广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栽植日本厚朴300株、东北红豆杉60株;三是实施振安区马市岛至宽甸县拉古哨段“集中美、连片美”村庄绿化工程。在宽甸县虎山镇、古楼子乡、长甸镇和振安区九连城镇选择4个示范村,根据村绿化美化需求确定具体实施 [[ 项目 ]] ,落实绿化美化资金,督导乡镇组织实施;四是开展湿地、草原生态修复工作。完成鸭绿江口湿地孤山核心区湿地生态恢复项目的调研和方案编制工作。落实草原生态修复试点项目,修复退化草原面积2000公顷。
(三)林业产业助推乡村振兴,盘活绿色生态经济
一是启动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建设任务。2021年,全市计划完成特色经济林建设任务226.67公顷,林下经济建设任务66.67公顷,前三季度特色经济林建设任务和林下经济建设任务全部完成;二是抓好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任务。全年拟新增林业专业合作社2个,家庭林场4个;三是积极申报“丹东红豆杉”地理保护标识。丹东市政府已批复通过“丹东 [[ 红豆杉 ]]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申请,丹东市红豆杉产业协会正在组织材料申报;四是积极开展林业产业调研工作。8月11日,市委书记裴伟东调研我市林业产业发展情况,提出加快林业产业发展,重点培育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龙头加工企业及专业合作社,做好 [[ 板栗 ]] 、软枣猕猴桃等特色林产品的深加工,积极研发新产品,重点开发适合北方地区的旅游产品和休闲食品,实现特色林产品“品种多样、品位多元”的目标。
(四)坚持深化林业草原改革,林草基础建设逐步强化
一是围绕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林草灾害防控和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等方面,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前三季度,我市林业草原项目到位资金为3844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已到位总额为33329.4万元,省财政资金5115.6万元;二是开展集体林地承包 [[ 经营 ]] 纠纷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调处机制和集体林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机制,建立纠纷调处台账,按时完成纠纷调处统计任务。前三季度,全市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发生42起,完成调处42起,调处率达100%;三是优化项目用地审批流程。依法依规、及时有序完成使用征占用林地项目审查20个,面积43.2657公顷。完成全市建设项目和矿业权审核161件,确保各项重点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四是高标准完成“一网通办” [[ 工作 ]] 任务。审批36个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可办,网上可办率100%;政务服务事项143项全部“应进必进”,审批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占比88.89%,即办件占比53%,承诺时限平均3.02天,压缩84.65%,事项环节平均1.47个,事项材料平均3.58个。确定全市通办事项1项。梳理确定可容缺受理事项30项,占总事项83%;五是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照国家对我市已上报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的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 报告 ]] ,确保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科学、权威、可操作。目前,全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已经报国家待批;六是探索建立村级森林草原消防队。按照“分片布局、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强化管理”的工作 [[ 原则 ]] 和“1+2+3+N”的建队模式,围绕火灾的预防和初期扑救两项重点任务,在东港市长安镇佛岭村、凤城市蓝旗镇白旗村和宽甸县长甸镇小孤山村等32个行政村组建一支固定人员为10人的消防队。
(五)做好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各项准备工作
组建林长制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林长制推进工作。研究起草了《丹东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和《丹东市林长制市级会议制度》、《丹东市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丹东市林长制市级部门协作制度》、《丹东市林长制市级督察制度》、《丹东市林长巡林制度》、《丹东市林长制市级考核办法》等各项 [[ 制度 ]] ,并发放到各县(市、区)和市级协作部门征求意见。
(六)稳步推行鸭绿江口湿地保护区申遗工作,确保党中央、 [[ 国务院 ]] 重大决策部署在我市落地生根
实施鸭绿江口湿地保护区展示中心改扩建 [[ 工程 ]] ,完成申遗管理规划和申报文本的撰写和评估工作,并与国家林草局专家组共同对保护区“申遗”范围进行落界。
(七)先行先试,全力做好林业碳汇工作
在全省率先尝试林业碳汇项目,并选定在全省重点林区县之一的宽甸县启动林业碳汇开发项目。 [[ 宽甸县 ]] [[ 北京 ]] 天德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战略框架协议》。目前,宽甸县成为全省唯一的“省级森林经营碳汇示范县”,省财政专门下拨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县建设。同时,宽甸县完成了309.5万亩碳汇林的外业调查设计和内业数据整理工作。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76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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