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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jpeg|有框|右|<big>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金融论坛)</big>[http://images.china.cn/attachement/jpg/site1000/20141126/e89a8ffb139315dfbadf55.jpg 原图链接][http://science.china.com.cn/2014-11/26/content_34157019.htm 来自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的图片]]]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上海市有关 [[ 金融 ]] 工作以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市关于浦东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以及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推进新区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规划、新区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分析国家 [[ 金融政策 ]] 和国内外金融形势,监测评估新区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政府 [[ 服务 ]] 、促进金融发展的意见建议,会同新区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金融业发展的要求和特点,会同新区有关部门,编制金融功能布局规划,完善新区金融业空间布局,加强对金融集聚区建设的服务和指导;配合新区有关部门参与制订与 [[ 金融业 ]] 发展相配套的商业设施布局规划,对商业配套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四)完善对 [[ 金融机构 ]] 、金融人才的服务体系,研究提出引进和服务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议,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并会同新区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强对人才的公共服务;为各类金融机构发展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平台和服务措施;会同新区有关部门制订促进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 [[ 投资 ]] 咨询、精算公估、金融咨询、教育培训等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新区有关部门发布金融人才需求信息。
(五)推进新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市有关部门,积极联系金融要素市场机构,支持金融市场开展 [[ 产品 ]] 和工具创新;支持和鼓励为金融市场提供登记、托管、结算、清算和支付服务的各类组织发展;促进金融机构体系建设,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和大型金融机构营运中心集聚,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新区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
(六)推动金融服务地方 [[ 经济 ]] 社会发展,制订推动金融与新区其他产业联动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拓宽服务领域,开发金融产品,加大对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利用金融资源支持新区重点项目融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培育和发展新区金融机构,加强对区属金融机构的指导管理,协调地方金融资源优化配置。
(七)负责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兴金融行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新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的初审,做好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会同新区有关部门研究制订 [[ 股权 ]] 投资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新区有关部门制订促进融资租赁、航运金融、信用担保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会同新区相关部门,编制企业上市工作计划,推进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上市,协调解决新区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配合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推动新区上市公司建立现代 [[ 企业制度 ]]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九)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和市有关部门,促进长三角区域的金融合作和协调发展;推动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和国内外各类金融组织的交流、合作,加强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的宣传、推介;支持和鼓励举办各类金融文化活动,营造金融文化氛围,推动浦东社区金融文化的普及和深入。
(十)负责有关 [[ 行政复议 ]] 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新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