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歡迎當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實資料,洗刷冤屈,終結網路霸凌。

變更

前往: 導覽搜尋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增加 211 位元組, 4 年前
無編輯摘要
[[File: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jpeg|有框|右|<big>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圆桌会议)</big>[http://stcsm.sh.gov.cn/cmsres/f0/f04078eaf08c475a81f9ca15e5517e09/c4ca4238a0b923820dcc509a6f75849b.jpg 原图链接][http://stcsm.sh.gov.cn/xwzx/gzdt/20200916/1a022014da1b46d4b3675bf0035032f6.html 来自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的图片]]]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 上海市]]<ref>[http://touch.shio.gov.cn/shanghai-impression/shanghai_basic.shtml 上海简介 ],感知上海</ref>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是根据《 [[ 中共中央办公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为市政府组成部门,设15个内设机构。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机关 [[ 行政编制 ]] 为102名。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科技工作的 [[ 法律 ]] [[ 法规 ]] 、规章和方针、政策<ref>[https://www.docin.com/p-1454481431.html 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豆丁网,2016-02-11 </ref>;研究起草科技工作的 [[ 地方性法规 ]] 、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本市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
问题; (二)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研究 确定 拟订本市 科技发展的 布局 中长期规划 优先发展领域 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根据 研究提出 本市 国民经济 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 社会发展总 措施;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 规划, 制、[[科技创新]]机制;负责指导科 究拟订本市 院所体制改革工作;加强 科技 发展 进步工作 中长期规划 宏观管理 年度计划 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并组织实施 推进本市创新体系建设
(三)研究提出本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制、科技创新机制;负责指导科研院所体制改革工作;加强科技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职责,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进本市创新体系建设。 (四)编制基础性、应用性和开发性科研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和实施本市重点实验室、科学研究中心和 [[ 工程技术 ]] 研究中心等研发基地的建设计划;制定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部下放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科技成果推广、技术市场的有关管理职责;推进科技部认定的 [[ 高新技术产业化 ]] 基地建设工作。
(五)负责科技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平衡;
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共同拟订本市 [[ 高新技术产业 ]] 、科技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科技企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工程的组织实施;推动农村科技工作,指导农业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工程;负责推动现代 [[ 生物 ]] 与医药产业发展。
(六)指导 [[上海 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的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承办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
(七)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负责本市 [[ 实验动物 ]] 管理工作。
(八)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归口管理的 [[ 科学 ]] 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专项经费的预算、决算和监督管理;研究建立科技投入产出绩效后评估机制。
(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 科技人才 ]] 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负责管理上海市自然科学基金、白玉兰科技人才基金等基金项目并组织实施;实施科技人才培养工程;负责两院院士的候选人推荐工作。
(十)加强国内合作,推进与 [[ 长三角地区 ]] 科技合作和对口科技支援等工作。
(十一)负责科技外事和国际科技合作工作;负责审批科技系统所属人员考察、参加国际 [[ 学术 ]] 会议、科技合作等出国(出境)事宜;负责与外国政府、地区和科技机构、科技人员间科技合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技术出口和技术保密的审查工作;负责与港澳台有关的科技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和科技 [[ 信息 ]] 、科技 [[ 统计 ]] 、科技 [[ 档案 ]] 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
(十三)研究制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 [[ 政策 ]] ,指导科技中介机构发展。
(十四)指导、协调和服务中央在沪科学研究机构的有关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各区县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有关 [[ 行政复议 ]] 受理和 [[ 行政诉讼 ]] 应诉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
64,777
次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