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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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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普陀区政府的职能部门。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房产市场以及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本区住房保障和住房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三)负责本区房产市场的行政管理,按权限负责房地产业相关开发经营企业的资质备案管理和房产经纪机构、经纪人的备案管理,核发本区域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区域内居住房屋的租赁管理。

(四)负责本区各类房屋拆迁的行政管理,核发拆迁许可证;负责本区拆迁争议的裁决;负责对拆迁上岗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五)负责本区物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包括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以及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

(六)负责本区居住类房屋的修缮、安全的行政管理;参与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

(七)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区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包括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租金调整以及住房保障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落实私房政策。

(八)负责新建住宅、公建、住宅配套市政道路的建设管理;负责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审批;负责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

(九)负责本区房地产测绘、房屋权属和房地产档案管理工作,依法核实和确认房屋权属,负责在本区域范围内实施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登记工作,协助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房地产登记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本区房产市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等方面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依法对授权范围内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十一)负责组织实施对本区房屋方面的行业教育培训及有关岗位的培训。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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