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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是国家统计局派驻淄博的正处级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参照公务员管理。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统计报告的职权,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山东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主要职责==
1、 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常规性统计调查。
2、 组织实施统计快速反应制度。
3、 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
4、 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5、 协助市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6、 完成山东调查总队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
7、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
8、 根据国家统计局授权,公布有关统计资料。
9、 协助总队管理设在淄博的县级调查队。
10、 负责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11、 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等工作。
12、 完成国家统计局和山东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内设六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本队政务、财务和财产;负责本调查队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统计、纪检监察、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和外事工作。
综合执法科
负责公布有关统计调查资料,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编辑发行调查资料;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统计调查资料的共享与使用;评估审核重要统计数据;组织搜集重大信息;组织开展统计科研工作。负责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与普及工作;依法查处调查队及其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
工业投资建筑业调查科
组织实施规模以下采矿业、制造业,以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调查。
服务业调查科
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住宿和餐饮业调查;组织实施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体育和娱乐业、其他服务业等有关服务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
统计监测科
组织开展企业集团和企业景气调查,采购经理调查以及其他社会经济调查。
专项调查科
组织实施国内旅游抽样调查以及满足国民经济核算需要的其他抽样调查。
另外,设置信息技术应用科,与市统计局计算中心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 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常规性统计调查。
2、 组织实施统计快速反应制度。
3、 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
4、 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5、 协助市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6、 完成山东调查总队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
7、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
8、 根据国家统计局授权,公布有关统计资料。
9、 协助总队管理设在淄博的县级调查队。
10、 负责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11、 负责调查队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干部管理等工作。
12、 完成国家统计局和山东调查总队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国家统计局淄博调查队内设六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综合协调、管理本队政务、财务和财产;负责本调查队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统计、纪检监察、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和外事工作。
综合执法科
负责公布有关统计调查资料,开展统计分析研究,编辑发行调查资料;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统计调查资料的共享与使用;评估审核重要统计数据;组织搜集重大信息;组织开展统计科研工作。负责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与普及工作;依法查处调查队及其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
工业投资建筑业调查科
组织实施规模以下采矿业、制造业,以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业调查。
服务业调查科
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住宿和餐饮业调查;组织实施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体育和娱乐业、其他服务业等有关服务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调查。
统计监测科
组织开展企业集团和企业景气调查,采购经理调查以及其他社会经济调查。
专项调查科
组织实施国内旅游抽样调查以及满足国民经济核算需要的其他抽样调查。
另外,设置信息技术应用科,与市统计局计算中心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