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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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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黑龙江省水利厅.jpeg|有框|右|<big>黑龙江省水利厅</big>[http://125.211.222.141:8000/water_new/userfiles/images/2020-5-9-1.jpg 原图链接][http://125.211.222.141:8000/water_new/detil/notice?id=44125 来自 黑龙江省水利厅 的图片]]]
'''黑龙江省水利厅''',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设立省水利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ref>[http://www.hlj.gov.cn/31/40/62/index.html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设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ref> 。
==职责调整==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全省江河湖泊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市(地)的[[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库]]养鱼经营管理和水利风景区建设管理。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省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国家和省重点[[水土保持]] <ref>[https://www.sohu.com/a/320325887_466952 【智慧水利】水土保持基础知识 ],搜狐,2019-06-12 </ref> 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制定全省农村水利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乡镇供水、灌区、涝区和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乡镇水利站、灌区和涝区管理单位工作;指导全省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省农村水电监督管理、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