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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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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道署的 [[ 历史 ]] 年代为清代。
==清河道==
清河道为分巡道,始设于 [[ 雍正 ]] 四年(公元1726年)管理保定、正定二府及易州、赵州、深州、冀州、定州五 [[ 直隶州 ]] 。现位于清河道署位于保定市兴华路3号,并监管直隶境内的苑家口(今霸州城东南十八里)以西、 [[ 北京 ]] 以南诸河。全称为“分巡道直隶清河道”。
==历史==
在古城保定,有这样一座衙署。它没有直隶总督署一般威严大气,亦不如审判过刘青山张子善等大案的直隶审判厅出名。但是,这座衙署曾在九河肆虐 [[ 直隶省 ]] 的时候,起到了“定海神针”的作用。这,便是有着290多年历史的清河道署。
北京城南300里,京畿首善保定城。保定府地面有着拒马河、 [[ 大清河 ]] 、唐河、一亩泉河、府河等9条河流,是历史上有名的九河汇聚之地。清王朝初建,保定府连年遭遇连年大 [[ 雨 ]] ,“九河泛滥”、“大水决堤”,这类记载,在有关方志中常有记载。作为京南重镇、畿辅要地,保定的水利建设直接影响到皇城的安宁,对皇权统治也易构成威胁。因此, [[ 康熙 ]] 年间,即屡派大员在华北修筑堤防。雍正三年(1725年),“霖雨月余,河水泛滥,东西南北四堤冲决如平地矣”。雍正皇帝再派其弟怡亲王允祥和大学士朱轼“查勘直隶水利”。次年二月,遂大力进行水利整修。 怡亲王为加强华北地区治水管理,建议“将大名道改名清河道,移驻保定府”,主要 [[ 官吏 ]] 为道员,正四品,是省与府州之间主管河务的地方长官。保定周边二十余处州县旧有管理河务的大小官员统统归其调遣,后经“吏部议准”,辖保定、正定、河间三府,易、冀、赵、深、定五直隶州,仍管河务。保定府清河道由此诞生。
由于清河道署的设立,保定水患消减。“群泉涌,河纵横”,保定城中“水之占城十之四,渊锦舒徐,青绿弥望……”一百多年前的保定,水运发达,无论是直隶总督还是清河道台,一年中 [[ 夏季 ]] 在 [[ 天津 ]] 办公,冬季回保定办公,日常事务,乘船往来。
清河道署是清河道台的办公之所,历史内涵丰富,清代清河道员在历史上多为政清廉,有所作为。据记载,整个清代雍正、乾隆、嘉庆、 [[ 道光 ]] 、 [[ 咸丰 ]] 、 [[ 同治 ]] 、光绪各朝,共有111位清河道员在此任职,其中有方观承、周元理、刘峨、周馥、杨士骧等9人直接升任为直隶总督 。民国时期,清河道署曾作为军阀王占元的公馆。王占元,晚清投奔保定府淮军行伍,清末北洋第二镇统制,曾一度镇守保定,民初为湖北总督兼省长。当时他在保定开办了乾义面粉公司和电灯公司,成为保定府名噪一时的首富,当年号称“长江三督”之一。王占元公馆是在清河道署基址上增建而成,占地1.4公顷,总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布局严谨,由50余间平房组成七套院落,与一座小花园毗邻,建筑形式均为硬山布瓦顶。这座建筑群虽曾冠以“王占元公馆”,但从整体定位上仍是一座中国典型的道台署衙建筑 。
王占元公馆至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伪时期,由伪保定市政府占用, 1945年8月抗战胜利后为国民党暂编第28军军部。新中国成立后,河北省供销社、河北省档案馆入驻。上世纪70年代成为民居。 1984年6月1日,保定市政府公布清河道署为市重点 [[ 文物保护单位 ]] ;1993年7月15日清河道署被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