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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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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起==
检察官制可追溯到[[法国]][[中古时期]]封建贵族的家臣procureur,直到1795年[[法国大革命]],彻底改造[[刑事诉讼制度]] <ref>[https://www.sohu.com/a/301237004_170817 牢牢守住公平正义防线 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搜狐,2019-03-14</ref> 后,具有现代雏型的检察官制度才相应而生。1808年,[[拿破仑]]制定《[[拿破仑刑法典]]》(Code d'Instruction Criminelle)将检察官制度定型。
随着拿破仑的东征西讨,虽然最终兵败[[滑铁卢]],检察官制度却在[[欧洲]]各国生根。德意志诸邦在19世纪初叶亦渐次采行法国之检察官制度,在1848年革命风潮后几已成各邦共行之法制,随后[[普法战争]][[法国]]大败,本[[学习]]法国法制的[[日本]]转而学习德意志帝国的检察官制度,中国清朝透过日本学习欧陆法制,亦采德意志立法例,制定[[法院]]编制法,引入检察官制的先声。
==中国检察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 <ref>[https://zj.zjol.com.cn/qihanghao/100064816.html 最新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全文)] ,浙江新闻,2019-04-27</ref> 第十条规定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23岁、[[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政治]]与品行可靠,检察官的级别分为四等十二级。权力有公诉权、自诉权、救济权、侦查权。初任法官、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目前实行统一[[司法]]考试制度。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者不得报考,另各地检察院的检察官助理由该院检察长任免。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的任免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享受国家规定的检察津贴、地区津贴、其他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每年评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center>{{#iDisplay:p0333nqaq03|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580 法律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