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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雪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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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40年代(道光後期),胡雪巖因父死家貧,進錢莊當學徒,後升「跑街」。期間,結識並資助捐班候補的福建人王有齡。
===發跡===
1860年([[咸豐]]十年),胡雪巖已自開 設戶康 錢莊。胡雪巖以[[杭州]]經營的[[錢莊]]為本業,發跡後擴展至[[當鋪]]、[[房地產]],也觸及[[食鹽|鹽]]業、[[茶葉|茶]]業、[[布]]業、[[航運]]、[[糧食]]買賣和[[中藥]]行、甚至[[軍火]]等事業。其中主要以在各[[行省]]設有二十多個支店的「阜康錢莊」,阜康錢莊之典據在於《[[華陽國志|華陽國志]]》中「世平道治,民物阜康」,以及創建於[[杭州]][[清河坊]]大井巷的國藥號「[[胡慶餘堂]]」為兩大主要事業。<ref name=“大事年表"/>
===太平天國===
1860年2月底、3月初,太平天國李秀成部入浙,胡雪巖向浙江按察使 [[ 段光清 ]] 建議自練一支親兵,並承擔練兵費用的儲兌業務。3月19日(二月二十七日),太平軍第一次佔領浙江省城杭州。5月,王有齡赴浙江巡撫任從蘇州帶餉銀20萬馳援。胡雪巖受王有齡倚重,辦理糧械、綜理漕運,幾乎壟斷浙江省大半的戰時財經。
1861年(咸豐十一年),5月初,太平軍第四次入浙。11月上旬,[[李秀成]]部圍攻杭州,杭州糧盡援絕,出現人吃人的慘劇。胡雪巖受王有齡委派,與湖州豪紳[[趙炳麟]]微服前往上海採購,由[[上海]]運[[軍火]]、[[糧食|米糧]]、[[銀錢]]以接濟[[杭州府]]清軍,但被太平軍擊退。1861年12月29日,太平軍第二次攻破杭州,杭州最終因乏糧陷落,王有齡[[自縊]]殉國。
胡雪巖獲左宗棠信任後,往來於上海、寧波等地,經辦糧台轉運、接濟軍需,協助時任[[閩浙總督]]的[[左宗棠]]與駐寧波的法籍軍官組成中法混合的「常捷軍」聯繫,共同鎮壓太平軍。1864年(同治三年)4月1日,左宗棠軍在「常捷軍」洋槍洋炮掩護下,攻入杭州。7日(三月初二日),左宗棠進駐杭州。胡雪巖協助左宗棠處理善後事宜;經理賑撫局,設立粥廠、難民局、善堂、義塾、醫局,掩埋暴骸,恢復「牛車」,勸捐。<ref name=“大事年表"/>
===紅頂商人===
[[File:建立之初的福州船政局.jpg | thumb | 300px | 建立之初的福州船政局 <br> [https://chinaqna.com/a/27054 原圖鏈接] ]]
[[File:福州船政局的洋員與清朝官員.jpg | thumb | 300px | 福州船政局的洋員與清朝官員 <br> [https://chinaqna.com/a/27054 原圖鏈接] ]]
胡雪巖的作為給左宗棠留下了深刻印象,1865年(同治四年),1、2月間,調任閩浙總督的左宗棠在上奏[[同治]]皇帝:「按察使銜福建補用道胡光墉,自臣入浙,委辦諸務,悉臻妥協。杭州克復後,在籍籌辦善後,極為得力。其急公好義,實心實力,迥非尋常辦理賑撫勞績可比。」<ref>《左宗棠全集‧奏稿三》,第119頁。</ref>要求把在浙江的胡雪巖調往福建,作為在閩「修明政事」的「治事之才」,獲同治皇帝批准。
胡雪巖長於經營之道,富甲一時,被譽為一代巨賈;同時他也具有清朝官員身份,並積功升遷至「[[布政使]]銜」的從二品官階,所戴朝冠頂上飾以鏤空[[珊瑚]],俗稱「紅頂子」,故又被稱為「紅頂商人」。以商人的身份,戴紅頂子,是清朝極少數的特例。
胡雪巖事業有成後,大興土木,營造庭園,並擁有眾多妻妾<ref>曲彥斌:《不可「驕奢淫靡,忘乎所以」─觀「紅頂商人」胡雪岩故居及朱鎔基題辭隨想》</ref>。[[曾紀澤]]就斥責胡雪巖為「奸商謀利,病民蠹國」<ref>《 [[ 曾惠敏 ]] 公使西日記》卷二,四月初十、十月初二</ref>。據估計其資產最多時曾達一億萬兩[[銀兩|白銀]]<ref>陳旭麓、方詩銘、魏獻猷主編:《中國近代史詞典》</ref>。
===盛極而衰===
1880年(光緒六年)秋,胡雪巖為左宗棠購買的開河機器運抵西北涇源工地。
1882年(光緒八年)6月10日(四月二十五日),身為兩江總督的左宗棠到上海採運局會晤胡雪巖。
1883年(光緒九年)5月,胡雪巖囤絲達1.4萬包,據說投資近2000萬兩。10月22日上午,左宗棠在上海兩次會晤胡雪巖,可能是商議破產清帳事宜。11月,因洋商聯合拒收生絲,加上時局動蕩、金融恐慌,胡雪巖資金週轉失靈,又擔心絲貨變質,開始被迫低價脫售生絲。29日,胡雪巖將7070包四號輯里湖絲以每包362.5兩的低價脫售給英商 [[ 埃特姆生 ]] ,經手人 [[ 徐棣山 ]] ,成交合同由 [[ 章辰谷 ]] 執筆。12月5日,胡雪巖在上海、 [[ 北京 ]] [[ 鎮江 ]] [[ 杭州 ]] [[ 寧波 ]] 以及 [[ 湖南 ]] [[ 湖北 ]] 開設的 [[ 阜康銀號 ]] [[阜康 錢莊 ]] 全部破產倒閉。
1884年(光緒十年)2月26日,左宗棠在上海江南製造局用完午餐後到採運局往訪胡雪巖,因胡已去南京而未遇。同年,清廷下諭革去胡雪巖江西候補道職銜,勒令清理阜康在各地方欠的公私款項。署兩江總督 [[ 曾國荃 ]] 在咨復戶部的公函中,客觀評價胡雪巖借款接濟西征軍的勞績,認為胡氏於西征款項中扣除的水腳行用補水銀兩過去已經報銷備案,朝廷應講信譽,免予追繳。經左宗棠同意,胡家與最大債權人 [[ 文煜 ]] 家簽訂買賣胡慶 堂契約,價值數百萬的胡慶 堂賣價僅18萬兩。<ref name=“大事年表"/>
===失去靠山===
1885年(光緒十一年)9月5日,左宗棠在福州病逝,官司纏身的胡雪巖失去靠山。12月6日,胡雪巖在杭州憂懼而死。不久,其母胡金氏也去世。12月17日,戶部尚書、軍機大臣閻敬銘奏請:把胡雪巖拿交刑部嚴究定罪、勒令胡氏家屬悉數完繳欠款。同時,要求朝廷發文給步軍統領衙門、順天府五城、浙江巡撫及各省督撫,將胡雪巖在原籍及各地的財產查封報部、變價備抵。12月30日,浙江巡撫劉秉璋接到要將胡雪巖逮捕法辦的聖旨,當即密札杭州知府督同錢塘、仁和兩縣令去胡家查封,方知胡雪巖早已死去,家屬住房租自朱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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