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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良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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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道任內主修臺灣府志,並撰〈海東書院學規〉===
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舉人,雍正二年(1724年)進士。雍正五年(1727~1730年任諸羅縣知縣。)由連江縣知縣轉諸羅縣知縣,雍正九年(1731年)調龍溪縣 , 有才幹,為政勤敏而愛民。雍正十三年(1735)陞漳州海防同知 駐南勝,立義學,政聲大著。權知漳州府事。 乾隆二年(1737年)由漳州海防同知陞任臺灣知府,乾隆四年(1739年)短暫代理福建分巡臺灣道。乾隆五年(1740年)因積極調停處理泉漳械鬥頗有功績,正式任分巡臺灣 道。《湖南通志》云:「良璧狀威猛,而清慎強明,能以恩信馭眾,在官數載,令行禁止,臺人畏而敬之。」丁艱服闋,乾隆十二年(1747)補興泉永 道。任滿以丁憂去職離臺 。以老乞歸,卒於家,年八十餘歲 劉氏 在臺 任期合計近10 前後近十一 年, 臺灣道任內 究心地方風土,曾歷時八月,於乾隆五年(1740) 持編修《重 福建 臺灣府志 》二十卷;另著有《臺灣風土記》一卷,惜未見刊本傳世 <ref>[http://cls.lib.ntu.edu.tw/TWPAPP/ShowAuthorInfo.aspx?AID=000021 劉良璧>智慧型全臺詩知識庫]</ref> 有詩文散見臺灣府志,「劉志、藝文」收有任諸羅令時所撰之〈紅毛城記〉,巡道任內捐俸倡修海東書院,並撰〈海東書院學規〉,允為重要文學文獻。
===重修福建臺灣府志,費時半年餘,學界稱為「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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