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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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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档案馆'''是在 [[ 湛江 ]] 地区档案处(馆)与原湛江市档案局(馆)于1983年9月合并而来的。
湛江专区档案馆于1958年12月30日 [[ 成立 ]] ,实行党政档案统一管理。专区档案馆成立前于1957年7月湛江专署办公室成立档案科,1959年11月中共湛江地委办公室成立档案科。1964年5月4日,中共湛江地委决定撤销地委办公室档案科,成立地委档案处,与专区档案馆合署办公。1967年3月,湛江地区实行军管,地委档案处、专区档案馆停止行使职权,不宣而撤, [[ 档案 ]] 业务工作由地区军管会后由地区革委会办事组接管。1978年3月18日恢复湛江地委办公室档案科(对外称档案馆),配备编制4人。
==局馆介绍==
湛江市档案局(馆)是在湛江地区档案处(馆)与原湛江市档案局(馆)于1983年9月合并而来的。
湛江专区档案馆于1958年12月30日成立,实行党政档案统一 [[ 管理 ]] 。专区档案馆成立前于1957年7月湛江专署办公室成立档案科,1959年11月中共湛江地委办公室成立档案科。1964年5月4日,中共湛江地委决定撤销地委办公室档案科,成立地委档案处,与专区档案馆合署办公。1967年3月,湛江地区实行军管,地委档案处、专区档案馆停止行使职权,不宣而撤,档案业务工作由地区军管会后由地区革委会办事组接管。1978年3月18日恢复湛江地委 [[ 办公室 ]] 档案科(对外称档案馆),配备编制4人。1980年3月25日,湛江地区档案处(正局级)、湛江地区档案馆(正科级)同时成立,合署办公。办公地址在湛江市赤坎跃进路市府大院内。湛江地区档案处(馆)成立后归口中共湛江地委办公室领导。
原湛江市档案馆于1958年12月底成立,编制4人,由市委办公室 [[ 领导 ]] 。1960年12月10日市编委通知撤销市档案馆,并入市委办公室。1964年6月30日,市档案馆又从市委办公室分出来,划归市人委办公室领导。1967年3月,湛江市实行军管,市档案馆由市军管会办事组接管。1968年3月21日,湛江市革委会成立,档案工作归市革委会办事组秘书<ref>[https://www.jy135.com/zhichang/69928.html 如何做好秘书工作],聚优网,2021-12-20</ref>科主管。1976年1月30日,湛江市档案馆重新恢复。1980年2月5日,市委决定成立湛江市档案局,与档案馆合署办公,编制从1958年的4人增至7人。办公地址在湛江市霞山人民大道南人大办公楼内。
1983年9月,省委决定撤销湛江地区建制,实行市领导县(区)的新体制,湛江地区档案处(馆)与湛江市档案局(馆)合并,撤处、局,保留档案馆,定名为:湛江市档案馆(副局级),归口市委办公室管理, [[ 工作 ]] 人员10人。1985年2月,根据“市编委[1984]235号文件精神,市档案馆同时挂市档案局牌子,合署办公。1985年 12月24日,根据中委[1985]29号文精神,市委市政府决定调整市档案工作领导体制,市档案局列为市 [[ 政府 ]] 直属局,由原来归市委办管理改为由市政府领导。1986年5月,经市编委同意,市档案局(馆)下设三个科:业务指导科、档案管理科和编研科,1989年8月编制增加至15人。1991年1月,经市编委批准,局(馆)内部机构调整为:秘书科、监督指导科和档案管理科。1996年12月30日,市编委批复:市档案局与市档案馆实行局馆合一体制,市档案局(馆)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工作的副处级事业单位,编制15人,内设机构调整为四个科:秘书科、监督指导科、馆务科和编研科。2001年10月湛机编[2001]69号文批复:局(馆)内设4个职能科:秘书科、监督指导科、馆务科、编研声像科,编制12人。2009年5月12日,湛机编办[2009]68号文精神,市档案局(馆)由副处级升格为正处级单位。升格后,市档案局(馆)的机构性质、职能、编制数、单位 [[ 领导 ]] 职数、内设机构个数等维持不变。2010年6月8日,湛机编办[2010]94号文批复,市档案局(馆)内设机构调整为:办公室、监督指导科、馆务编研科、技术声像科。至2011年6月,局(馆)人员编制21人。办公地址在湛江市赤坎区北桥路18号市委大院6号楼。
1984年8月,位于市委大院内的档案馆新馆库建成使用,楼高4层,总 [[ 建筑面 积1032 积]]1032 平方米,除局、馆办公与业务用房外,档案库房总面积为630平方米。2001年湛江市新档案馆项目建设列入《湛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2005年12月26日,市政府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同意新档案馆选址于体育北路市人防办大厦东侧。新馆总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分两期建设,首期工程建设8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180万元。预计2011年9月动工建设,2013年建成使用。
1994年市档案馆工作达标升省二级,2001年晋升省一级国家档案馆单位。
2010年4月7日,湛江市档案馆 [[ 爱国主义教育 ]] 基地、 [[ 大学生 ]] 社会实践基地正式挂牌。市档案馆是全市唯一的地级市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内容丰富,门类齐全。全面、真实而生动地反映和记录了湛江市各个历史时期的重大事件和湛江人民群众的奋斗足迹,是对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奋发向上、爱国爱乡高尚情操的珍贵材料,有利于学生们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入研究历史,探索规律,鉴往知来今,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实践能力,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需求型的人才。
2011年1月6日上午,市政府公开信息查阅中心和档案局服务窗口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揭牌。服务窗口的设立,极大地方便了公众依法获取政府相关信息,充分体现了政府工作的效能化、透明化,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对 [[ 政府 ]] 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推动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为我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开辟了一条便捷的通道,也标志着我市档案部门服务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2015年2月9日,市档案馆搬迁新址,现位于湛江市体育北路。新馆占地1.2万平方米,总 [[ 建筑面 积1积]]1.7万平方米,首期建筑面积8千平方米。现档案馆馆藏有档案199个全宗,馆藏档案主要由清朝档案、民国档案、革命历史档案和建国后档案组成,珍藏有10万卷档案和资料。新馆投入使用后,对促进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深化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机构职能==
根据市编委《关于印发湛江市档案局(馆)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湛机编〔2001〕69号)和《关于市档案局(馆)由副处级升格为正处级单位的通知》(湛机编办〔2009〕68号)、《关于市档案局(馆)调整部分内设机构及核定科级 [[ 领导 ]] 职数等问题的批复》(湛机编办〔2010〕94号)文规定,市档案局(馆)实行局馆合一体制,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方针 [[ 政策 ]] ,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ref>[https://www.sohu.com/a/509218531_121116854 档案事业发展历程] ,搜狐,2021-12-17</ref>计划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
(二)对县(市、区)档案局(馆)和各专业档案馆及本区域内 [[ 机关 ]] 、团体、企事业单位、镇(街)、村委会(社区)、重点项目工程建设单位等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和协调,开展档案业务咨询服务。
(三)贯彻落实档案 [[ 法规 ]] ,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四)组织开展档案宣传、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及学术交流活动。
(五)组织并指导全市的档案教育和档案专业 [[ 干部 ]] 培训工作;负责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六)负责接收、征集、统一管理各类历史档案资料和建国后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各种门类的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维护档案的完整与 [[ 安全 ]] ;负责对馆藏档案资料进行科学的整理、保管、鉴定和抢救工作;负责档案的开放和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整理、利用工作。
(七)负责档案史料的研究、汇编、编纂出版及档案的展览、陈列等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广泛提供服务。
(八)承担全市重大政务、外事活动和重大突发事件、 [[ 自然灾害 ]] 等声像档案的形成和保存。
(九)制订全市档案 [[ 信息化 ]] 建设的标准和规范;组织、指导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电子文档管理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档案局(馆)内设4个机构(均为正科级)
====(一)办公室====
负责本局(馆)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 [[ 安全 ]] 、保密、 [[ 信访 ]] 、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本局(馆)人事劳资、离退休人员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等工作;协助局(馆)领导和党支部抓好党务、纪检、监察、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和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档案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湛档动态》的编辑工作。
====(二)监督指导科====
对全市各级各类档案局(馆)和市直、驻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镇(街)、村委会( [[ 社区 ]] )、重点项目工程建设等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和协调,开展档案业务咨询服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负责档案宣传和市直档案系统统计工作;负责档案学会日常工作。
====(三)馆务编研科====
负责接收、征集各类历史档案资料和建国后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各种门类的档案 [[ 资料 ]] ;负责接收、寄存撤销单位和破产、关闭、停产企业的档案资料;负责馆藏重要档案的抢救工作;对馆藏档案资料实行入库消毒,并进行科学的整理、保管、编目、鉴定、复制、裱糊修复、销毁和统计等工作;负责档案资源的开放利用和已公开现行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档案史料的研究、汇编、编纂出版及档案的展览、陈列等工作;承办公布档案史料的审核工作;负责《湛档资政参考》的编辑出版工作。
====(四)技术声像科====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保护技术的应用;负责局(馆)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和档案 [[ 数字化 ]] 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档案现代化管理工作。承担市重大政务、外事活动和重大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的拍摄、收集、整理及编辑工作;对声像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及整理归档。
==参考文献==
[[Category: 社會組織類]]
763,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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