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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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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沿革==
夏、商、周时,为 [[ 少数民族 ]] 游牧地,史称“戎狄居地”。战国时秦在今盐池县置昫衍县,与乌氏县同为宁夏地区有行政设置之始。 [[ 秦始皇 ]] 统一中国后,实行郡县制,昫衍属北地郡,汉同秦制。 [[ 三国 ]] 时,盐池曾先后属前赵、后赵、前秦、后秦。公元407年匈奴铁费部赫连勃勃建立夏国,盐池为其腹地。北魏统一北方后,置西安州,盐池属其管辖。西魏改西安州为盐州。 [[ 北周 ]] 时,盐池大部属盐州五原郡。隋废五原郡,改置盐川郡,盐池属其管辖。
1949年8月,陕甘宁边区收复盐池(此前在1947年7月曾恢复过一次,时仅月余又撤退)。盐池县政府由山区返回县城。9月,宁夏全省解放,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成立,陕甘宁边区撤销,并存13年之久的两个盐池县的局面结束。1951年,宁夏省撤销并入甘肃省,盐池县属甘肃省河东回族自治区。1955年河东回族自治区改为吴忠回族自治州,盐池县属该州。195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盐池县直属自治区。1972年银南地区成立,盐池县属银南地区。1998年银南地区改为地级吴忠市。
盐池置县后,共辖10堡。后将10堡改设为4个区,第一区辖西水堡、铁柱泉堡,第二区辖边三堡、外属堡,第三区辖南水堡、里三堡(以上为旧六堡),第四区辖惠安、盐积、隰宁、萌城(第四区的四个堡俗称新四堡)。
1936年后,两个盐池县的 [[ 行政区划 ]] 不同。陕甘宁边区盐池县,下设区、乡、村。开始为4个区22乡,即城区、北区、南区各辖5乡,西区辖7个乡。1937年夏, [[ 定边县 ]] 将红军解放时原属盐池辖地划归定边县第二区管辖的井沟、二道沟、红井子、大水坑、苏堡子、李塬畔等地划归盐池,盐池县组建了第五区,辖5乡;同时将原4个区改称第一、二、三、四区,各区的驻地也有所变动。1942年秋,将第二区的第一、二乡划归第一区,合并为第一区第六乡;将第三区的第四、七乡划归第二区为第二区第一、二乡;第三区第六乡改为第三区第四乡。原5个区27乡调整为5个区26乡。1947年,马鸿逵部侵占盐池县城后,盐池县 [[ 政府 ]] 转移到县境南部山区(第五区境内)。1948年第五区增置第六、七乡2乡。
国民党盐池县1936年到1940年间,辖2乡7保。一乡驻惠安堡,辖4个保,一保惠安堡,二保盐积堡,三保、四保均在隰宁堡;二乡驻萌城,辖3个保,一保萌城,二保牛皮沟,三保高窑子。1940年,将 [[ 同心县 ]] 的下马关、韦州、红城水划归盐池县,这时增设3乡8保:三乡驻韦州(辖3保),四乡驻红城水(辖2保),五乡驻下马关(辖3保)。1943年将金积县的红奇堡划归盐池,置为六乡(驻关口湾,辖2保)。至此,共辖7乡17保。1949年,宁夏解放,两个盐池县的局面结束,韦州、下马关、红城水复归同心县。
1949年8月,边区盐池县恢复了被占地区,将宁夏省盐池县的惠安堡、萌城等地 [[ 解放 ]] ,当即恢复原辖5个区及所属各乡人民政权,并将惠安堡、萌城等地建为第六区,驻安宁堡,辖4乡;至此,统一后的盐池县共辖6个区32乡。1952年,在黄麻山设置第七区,其所辖地区大部分为第五区划出的;原辖32个乡调整为40乡。1955年,将7个区的乡作调整,减少为29个乡;城关乡撤销,改置为城关镇<ref>[http://www.tcmap.com.cn/art/2013-3/144832.html 中国甘草之乡 中国滩羊之乡——盐池县],博雅地名网,2013-03-06</ref>。
==视频==
==参考文献==
[[Category:670 中國地方志總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