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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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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 [2009]4号)精神设立的,挂[[内蒙古自治区宗教事务局]]、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牌子,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ref>[http://www.nmg.gov.cn/col/col123/index.html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职能],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ref>
==职责调整==
(二)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事宜,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要事项;参与协调自治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三)负责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ref>[http://www.pinlue.com/article/2018/09/1720/387258400835.html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品略图书馆 ,2018-09-17</ref> ;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关事宜,参与协调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等有关工作。
(四)监督检查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定自治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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