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9,838
次編輯
變更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無編輯摘要
[[File:新乡市供销合作社.jpeg|有框|右|<big>供销合作社LOGO</big>[http://pic308.nipic.com/pic/20200712/18406257_114556822000_4.jpg 原图链接][http://soso.nipic.com/q_%E4%B8%AD%E5%9B%BD%E4%BE%9B%E9%94%80%E5%90%88%E4%BD%9C%E7%A4%BE%E6%A0%87%E5%BF%97_g_0.html 来自 昵图网 的图片]]]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 [[ 政策 ]] ,参与研究和实施全市农村商品流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 [[ 改革 ]] 和发展。
(三)按照政府授权,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 [[ 烟花 ]] 爆竹和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管理 [[ 棉花 ]] 、 [[ 化肥 ]] 、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 [[ 经济发展 ]] 。
(五)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时反映 [[ 农民 ]] 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要求,维护各级供销杜的合法权益,协调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
(六)行使社有资产权益人职能,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 [[ 权利 ]] 。
(七)负责市社机关和社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劳动人事管理、党组织建设、 [[ 精神文明 ]] 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总社交办的其它事项。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