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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警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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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根据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西南中沙行政体制调整方案的通知》(琼编93号)精神,设立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人民武装部,为[[中国共产党]]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工作委员会(西南中沙工委)的军事部门兼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西南中沙群岛办事处)的兵役工作部门。
2012年7月19日,[[中央军委|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复广州军区,同意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省三沙警备区” <ref>[http://www.china.com.cn/policy/txt/2012-07/23/content_25981328.htm 中央军委批复同意组建三沙警备区 为正师级单位],中国网,2012-07-23</ref> ,为正师级单位,接受海南省军区和三沙市委、市政府的双重领导。
2012年7月24日,海南省三沙市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在三沙市首府所在地永兴岛举行。揭牌后,在前西沙工委大楼门前,分别挂着四块牌子:“中国共产党三沙市委员会”、“三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沙市人民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三沙警备区 ”,标志着三沙警备区正式成立。
2014年12月,中共三沙市委决定在永兴、[[七连屿]]、永乐及南沙分别设立4个基层人民武装部。
2015年1月6日,三沙市永兴(镇)人民武装部挂牌成立,七连屿人民武装部、永乐群岛人民武装部和南沙人民武装部等3个基层人民武装部也同时成立 <ref>[http://news.163.com/15/0107/07/AFBF4RGU00014Q4P.html 三沙成立四个基层人民武装部],网易,2015-01-07</ref> 。4个基层人武部设立后,将在三沙市委、市政府和三沙警备区的领导下开展基层武装工作。此次设立的4个基层人武部是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成立的。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基层人民武装部是国防体制和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实施战争动员的组织基础,是同级党委的军事部和同级人民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基层人民武装部通常是指设在乡、镇、街道和企事业单位的一级[[组织]]。
==视频==
<center>{{#iDisplay:s0334jiwir5|560|390|qq}}</center>
==参考文献==
[[Category:政府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