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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主义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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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古典主义音乐承继著 [[ 巴洛克音乐 ]] 的发展,是欧洲音乐史上的一种音乐风格或者一个时代。这个时代出现了多乐章的交响曲、独奏协奏曲、弦乐四重奏、多乐章 [[ 奏鸣曲 ]] 等等体裁。而奏鸣曲式和轮旋曲式成为古典时期和浪漫时期最常见的曲式,影响之深远直至20世纪。乐团编制比巴洛克时期增大,乐团由指挥带领逐渐变成一种常规。现代 [[ 钢琴 ]] 在古典时期出现,逐渐取代了大键琴的地位。
随着法国大革命对社会造成的冲击, [[ 作曲家 ]] 的生计也受到影响,由最初依赖 [[ 宫廷 ]] 、教会聘雇转变为独立的创作者。
==音乐特色==
1. 音乐从 [[ 教堂 ]] 步入宫廷,并逐步走向社会,走向民众。
2. 音乐创作不再以 [[ 巴洛克 ]] 时期的复调手法为主,采用的是主调音乐形式,加强了旋律与和声的对应,建立起“主—下属—属—主”的功能和声进行。
3. 确立曲式分段式结构原则, [[ 旋律 ]] 不再采用巴洛克时期延绵不断、扩充的音型,而是以短小对称的2、4小节(也有3、5、6小节)为基本单位形成方整型乐句结构。 [[ 音乐 ]] 呈现出优美、简单、均衡的特征。
4. 主题动机式发展,以主题间的对比取代巴洛克时期单一主题的模进发展。
5. “通奏低音”被明确的 [[ 乐器 ]] 记谱取代,使作曲家对乐器音色的体验更明晰。
6. 追求客观的美,描绘 [[ 自然界 ]] 中的人挣脱对教堂中的神、宫廷中的君主的依恋,拓宽了音乐的表现范围和表现力。
7. 音乐的重心移到新型的器乐体裁—— [[ 交响曲 ]] 、 [[ 协奏曲 ]] 、奏鸣曲、 [[ 四重奏 ]]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