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浦北路持刀殺人案檢視原始碼討論檢視歷史
2018年上海浦北路持刀殺人案,官方稱「6·28」浦北路持刀殺人案、黃一川故意殺人案,於2018年6月28日發生在中國上海市徐匯區康健新村街道。該案中,兩名就讀於上海市世界外國語小學東校區世外小學的兩處校區均在徐匯區康健新村街道境內,分別位於浦北路(東校區)和桂林西街(西校區),相去不遠。被害人就讀於東校區,而遇害的位置則相對靠近西校區。的男童受重傷,不治身亡,另有一名學童和一位家長受傷。
事發後,社會各界對受害者予以關懷和紀念,嫌犯黃一川在次日被檢察院批准逮捕,檢察院也開始介入案件的偵查工作。經司法調查,該案是被告人生活無着報復社會所致;公訴人指出該黃一川預謀已久,但患有精神分裂症[1] 。2019年5月23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定精神疾病不影響其在案件中辨認、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年12月30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0年12月3日,黃一川執行死刑。
罪犯身份
據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黃一川,男,湖南省邵陽市人,1989年出生,無業。據其交代,他在多地長期就業不順後,於2018年6月初來到上海,因為生活無著產生報復社會念頭,進而行兇。
事件發生後,其遭到網友人肉搜索,個人信息遭到曝光。網上流傳的一張黃一川個人基本信息截圖顯示,其1989年6月3日出生於湖南省邵陽市綏寧縣,曾是湖南科技大學建築學院2007級學生。有人指認砍人男子與其一同在湖南科大就讀,大學時即有反社會傾向,大四畢業時還給許多同學在騰訊QQ上寫下帶有威脅性的留言。在本科畢業後6年間,其多次參加研究生考試,未能考取;職業生涯亦不順利,曾更換十餘次工作。
據財新網記者的調查,黃一川的家在綏寧縣當地的一棟公務員家屬樓,從小父母離異,其外祖母武氏患有精神分裂症數十年。2012年、2013年,黃一川兩度考研失利,反覆求職不得,但依然向家裡和朋友隱瞞真實情況,宣稱自己收入很高,生活順遂,即將買房結婚。案發前的春節,黃一川的母親發覺其性格愈加孤僻、暴躁,而黃的部分親屬認為其遺傳了外祖母的精神疾病。案發前一年裡,黃一川輾轉廈門、武漢、廣州、上海等多個城市,曾去過多個幼托機構和小學踩點並預謀行兇未果。
刑事審判
2018年6月28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徐匯區檢察院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此案,開展引導偵查取證工作。6月29日,徐匯區檢察院對其批准逮捕。
8月14日,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對黃一川以故意殺人罪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12月6日,該案於上海市一中院開庭審理,全國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代表、受害人家屬和其他群眾50餘人參加旁聽。經司法鑑定,黃一川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庭審期間,檢察院建議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八條第三款:「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按照該條款,若被告被認定為在整個案件中沒有辨認、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則可以從輕或減輕刑罰,但也認為其殺人動機極其險惡,並指出其蓄謀已久,周密策劃,反覆踩點,專門購置殺人工具,犯罪手段極其殘暴,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依法應予從嚴懲處。當日下午,法官宣布案件將擇日宣判。
2019年5月23日上午10時,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黃一川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上海市一中院在判決書中指出,黃一川因「自認為遭到他人的欺辱和傷害」,產生了殺害小學生以泄憤的想法,其有預謀、有準備地對無辜兒童實施嚴重暴力,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雖然黃一川患有精神分裂症,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但其罪行極其嚴重、人身危險性極大,精神疾病也不影響其在案件中辨認、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故做出死刑判決。
其後,黃一川提出上訴。2019年8月30日,該案二審公開開庭審理。在二審庭審中,黃一川辯稱其沒有預謀殺人,是在精神錯亂的狀態下實施殺人行為。檢察機關認為原判認定黃一川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量刑適當;鑑定機構的鑑定程序合法,鑑定檢材充足,鑑定過程和方法符合規範性要求,鑑定意見內容完整、觀點明確,但檢察院公訴人認為辯護人提出重新鑑定的理由不能成立,建議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當日12時,二審庭審結束,法庭決定擇期宣判。2019年12月30日14時,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對該案上訴案件作出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審對黃一川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20年12月3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罪犯黃一川執行死刑。
事件反響
案件發生後,受害者受到多方的哀悼和紀念。上海市民自發在事發小學外擺放花束,向受害者致哀。受中共上海市委書記李強、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長應勇委託,上海市副市長翁鐵慧於6月28日和6月29日赴醫院、家中看望該案中的受傷孩童和家屬,對受傷孩童的家屬表示慰問,對家屬說:「全社會都非常關心,大家的心與你們在一起。」
本案件亦造成了群眾對於社會治安管理和民生問題的疑慮和憤怒。案發時的一張照片顯示,一名保安站在幾米外的民眾身後,那些民眾顯然在試圖抓住嫌犯。這張照片在網上激起了人們的憤怒,他們認為保安本來可以更快採取行動。事發的世外小學亦發信回應家長關切,稱:「我們無法用語言來表達心中的悲痛和哀傷。我們向兩位遭遇不幸的孩子致以最沉痛的哀悼,並願受傷的孩子和家長早日康復。……此刻,讓我們並肩站在一起。」
2018年6月30日,26歲的房產中介吳某某因為在其微信公眾號「予老闆的9畝地」上拼湊發布「嫌疑人子女被動勸退,贊助費「贊助費」是對中國大陸地區部分民辦中小學就其入學名額向家長所索取財物的隱晦稱呼。其名義上是民辦學校作為社會團體法人獲得的捐助,而往往與入學相掛鈎,故被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和物價管理部門所禁止。未歸還實施報復」等關於此案的不實消息,和其他一共8名涉案人員一同被上海市公安局以編造、散布謠言為由依法受到查處。其中吳某某因其內容引發大量轉發,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同日,上海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通過媒體宣告,因違法違規性質惡劣,此微信公眾號已經被依法註銷。
事發後,《上觀新聞》刊文,稱本次砍人事件是個別案件,並指出此類案件沒有共同規律可循,任何城市都沒有可能完全避免此類事件。華東政法大學教授陳和華評價,該案案犯應屬變態人格者,性格內向,易遷怒、仇視他人而缺乏道德底線,但因這類人占社會人群比例極低,社會無需為此恐慌。華東師範大學副教授李凌則認為,當下網絡技術產生了「曝光效應」,放大了事件的影響,而對於伴生的謠言,最好的辦法就是將相關信息公開;此外,她也認為,市民期待警察的保護,但處處布警的威懾作用依然有其副作用,不傳播現場圖片、視頻及相關謠言則是對逝者和受創傷者的尊重和保護。心理諮詢師王駿指案犯可能存在偏執型人格障礙,並認為其或者被父母溺愛、或者童年陰暗悲慘,導致人格扭曲、自我認知混亂、長時間地心懷怨恨,但卻希望維護自我尊嚴,故其斤斤計較、有仇必報並且連續撒謊、被害妄想的情況可以得到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