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會寧縣民政局召開南農北遷會議(潘涌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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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會寧縣民政局召開南農北遷會議
3月25日記事
縣民政局召開南農北遷會議
縣上、公社有關領導關於南農北遷意見
縣革委副主任劉玉珠意見:今年縣上計劃在南部各公社往百草塬搬遷 1500 人,往郭城遷 500 人。有幾個問題提一下:1. 住宿問題,遷入地應很好解決,有些地方群眾認識不夠,藉口沒有地方。2. 遷入隊藉口沒有帶生產資料,對這一工作不積極。3. 個別幹部思想認識問題沒有解決,認為老戶上地要鎖門,新戶住下不安全。怕在老戶院裡盤炕、盤灶,觸動了土神。4. 遷入隊和遷出隊沒有很好協商研究,有的也不進行宣傳,只是去那裡走一趟,甚至有的遷出隊幹部還未到新遷入隊去。5. 有的遷出隊應帶生產資料而未帶。6. 車輛問題。老君的將洋芋拉在白草塬凍死了。7. 生活問題,遷出隊要解決生活問題,不能推出門了事。口糧需要供應的要轉出。8. 遷出社隊帶生產資料問題,按縣委文件規定,插隊的一律不帶,整隊遷的要帶生產資料,有的可以和遷出隊協商帶一些。9. 架子車能帶的可帶一些,不能帶的統一研究解決。10. 自留地和打莊問題,遷入隊可以指定地點,先解決修房子問題,在南部證明人數的情況下劃自留地,在自留地內修房子。11. 燃料問題,可以帶一些。
河畔公社副主任王國忠意見:1. 勞動工具___架子車問題要解決。2. 其他生產資料按縣委文件辦事。3. 生活問題,一律由原籍解決。這裡的口糧指標新戶未計算在內。原公社有卸包袱的思想。黨峴有 1 戶、9 人,1 個勞力,來時只帶幾斤面。4. 燃料問題是個普遍問題。北劉大隊有 800 斤炭,可解決一些。
民政局局長楊愷意見:1. 整隊遷的隊生產資料全部帶,遷50%以上的可帶一部分,50%以下的不帶。2. 口糧問題由原公社負責。3. 燃料問題在救濟款內解決。4. 住宿問題,再做一些工作,可全部搬下去。5. 遷出戶思想不通,不願遷的也不免強。6. 口糧劃分,留下洋芋籽的種過之後可分給遷出戶,以儲備糧頂也可以,還有未分的也分。社員欠款可以生產資料頂替。
劉玉珠意見:1. 生產資料帶的問題可以互相協商,解決不了的可在人民公社投資內解決。2. 不要把「老生胎」、「牙岔骨」、投機倒把、困難戶全部推出去。3. 口糧要負責到底。4. 車輛問題,不能以忙為藉口。5. 燃料問題,由燃料公司拉煤,民政局出錢。6. 洋芋籽分配口糧問題和社員欠款可解決。[1]
作者簡介
潘涌昌先生,1932年1月生,甘肅會寧人,會寧簡師肄業,助理會計師,主任科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