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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大,外文名:MARTHA,基督教聖經人名。
按照基督教經典的說法,基督教的創始人是耶穌,他30歲左右(公元一世紀30年代)開始在巴勒斯坦地區傳教。耶穌聲稱,他的來臨不是要取代猶太人過去記載在舊約聖經[1]的律法,而是要成全它。耶穌思想的中心,在於「盡心盡意盡力愛上帝」及「愛人如己」兩點。耶穌傳道宣講天國的福音[2],勸人悔改,轉離惡行。
簡介
這名字出自亞蘭文的一個拼法,卻不見於希伯來文,意思是「女士」或「女主人」。它只出現於新約一個人物身上(路十38-41;約十一1、5、19-39,十二2)。馬大是馬利亞的姊妹,而馬利亞是在耶穌受死前不久用香膏膏祂的那個女人(太廿六6起,及平行經文)。至於曾被耶穌起死回生的拉撒路(約十一),便是她們的兄弟。根據約十一1,這家人來自伯大尼,一個離耶路撒冷往耶利哥方向大約四公里的村莊。路加編排事件的次序似乎暗示馬大的家是在加利利(路十38)。這個疑問是不難解決的,只要我們接受路加有可能倒轉了事件的先後次序(見 HDB, 3, 頁277),或更為合理的解釋,是耶穌在祂離世前最後半年期間曾多次前往耶路撒冷(參:約十22)。
馬太、馬可和約翰福音都同意主是在伯大尼受膏的,而馬太和馬可更指明(倘若二者是在記述同一件事)那件事發生於長大痲瘋的西門家裡。根據路加的記載,耶穌是被接入馬大的家裡。而在伯大尼西門家中的筵席上,即馬利亞膏耶穌的那一次,馬大又在伺候,因此有學者認為馬大是西門的妻子(甚至是其寡妻)。至於她在兩次事件中所處的領導地位,則意味着她是長姊。
在路加的記敘中(十38起),耶穌薄責馬大對她妹妹的不耐煩,以及她對飯食細節的過分重視(第40節)。然而,她對耶穌的真誠並不少於馬利亞(參:約十一27所記馬大對主信心的回應),只是她不懂得用最能取悅主的方法來接待祂──「不可少的只有一件」在此,有些最古老的抄本作「不可少的不多,或只有一件」(見 RSV 旁註)。相信「不多」是指物質供應,而「一件」則針對屬靈領受。
參考文獻
- ↑ 《文學回憶錄》聽與讀 | 第五講:新舊約的故事和涵義 ,搜狐,2017-04-14
- ↑ 耶穌基督的福音,教會,2009-11-01